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2-09-25    浏览次数:1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

通行费的实施方案

青政办[2012]248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快捷出行,结合全省收费公路实际,现就重大节日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二)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三)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四)本实施方案从2012年国庆节起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收费站免费通行管理。一要合理利用现有收费车道。在重大节假日免费期限内合理规划和利用现有收费车道,提前在车道前设立明显的引导标识,保证车辆提前选择车道。对于交通量较大的收费站,要设置专用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道,实现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分车道通行,以保证免费车辆快速通行。二要加强车辆通行高峰时段的现场管理工作。收费站出现交通拥堵和通行高峰时段时,采取增派人员、变换车道等措施,保证车辆快速、有序通行。必要时要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车辆通行能力和效率。三要规范收费站工作程序。开放式收费路段,当确认为小型客车后,按照免费车辆操作流程予以放行。封闭式收费路段,入口正常发卡,出口确认为小型客车后,按照免费车辆操作流程予以放行。如果遇到车辆排队,启动应急预案,由保安员统一收回小型客车的通行卡,按照车队予以快速放行。四要做好收费站广场的交通疏导与秩序维护工作。交通主管部门要增派路政、收费管理人员,并协调公安交警部门适当增加警力,共同加强收费站的现场管理和交通疏导,确保过往车辆安全有序通行。同时,要切实做好收费站及站区周边的环境卫生,在车道上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措施,让人民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二)加强收费公路出行信息服务。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收费公路路况信息的发布工作。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通过公路信息情报板、交通广播、电视、网站、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重大节假日期间收费公路路况信息,使出行群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避免车辆过度集中,导致收费公路拥堵或行驶缓慢。

  (三)完善收费站应急处置预案。交通主管部门要全面分析收费公路的运营管理状况,特别是交通拥堵等有关情况,督促收费管理单位制定并完善重大节假日期间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与收费公路沿线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充分发挥路警联合办公模式,建立部门间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收费站正常运行和车辆有序通行。

  三、保障措施

  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是调整和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重大节假日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降低公众假日出行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各州(地、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大节假日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具体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州(地、市)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价格)、公安、财政、监察、纠风等部门要在州(地、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共同做好实施工作。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等省直部门要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加强对各州(地、市)和各高速公路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及时帮助解决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部门协作。交通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密切协作,互相配合,根据重大节假日期间车流量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路畅通。交通部门要及时根据车流变化的新情况调整车道设置,在车辆拥堵时要采取特殊措施提高车辆通行速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车流量变化情况,适时增派警力疏导交通,共同维护收费站正常通行秩序。

  (三)加大宣传力度。收费公路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通过路况信息发布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公路车辆通行信息,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和时间,提高公路通行效率。大力宣传国家重大节假日收费政策及内容,为公路交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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