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完成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地区及部门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2-10-12    浏览次数:3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奖励完成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地区及部门的决定

  青政[2012]3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1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年初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做为改善民生的具体措施,以人为本,创新思路,强化基础,不断加强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康福家行动”,拓展利益导向机制,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11年末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避孕及时率分别达到95.63%和94.62%,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圆满完成了2011年度人口控制责任指标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责任指标。为此,省政府决定:

  一、 根据《2011年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除玉树州外的各地区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和综合评估,西宁市为完成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标兵地区;海东地区、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为完成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优秀地区;黄南州、果洛州为完成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良好地区。西宁市城西区等4个县(市、区)为四星县(市、区);西宁市城北区等17个县(市、区)为三星县(市、区);乌兰县等18个县(区、行委)为二星县(区、行委);达日县为一星县。

  对获得标兵地区、优秀地区、良好地区等次的州市地政府分别给予3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奖励,另在考核基础分值以上每分奖励500元;对获得标兵、优秀、良好地区等次的州市地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人口计生委主任共5人分别各奖励3000元、2500元、1500元;奖励四星县2.5万元、三星县2万元、二星县1.5万元、一星县奖励1万元。据此,奖励西宁市18.5万元;奖励海东地区15.2万元;奖励海北州10.85万元;奖励黄南州10.4万元;奖励海南州13.85万元(含业务创新奖0.5万元);奖励果洛州11.85万元;奖励海西州18.2万元。以上奖励经费共计98.85万元。

  二、 根据《2011年省直相关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经考评达到95分为优秀单位,奖励2.5万元;95分以上要进行加分,每增加1分奖励500元;85分至94分为良好单位,奖励1.5万元;80分至84分为达标单位,不奖不罚;79分以下为未达标单位,省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省公安厅等七个相关厅局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估,评分结果为省公安厅98分、省工商局98分、省民政厅96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95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96分、省教育厅94分、省卫生厅93分。据此,奖励省公安厅2.65万元、省工商局2.65万元、省民政厅2.55万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5万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5万元、省教育厅1.5万元、省卫生厅1.5万元,共计15.85万元。

  三、 玉树州在震后恢复重建期间暂不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鉴于地震发生后,玉树州上下全力开展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工作,在极其艰难的情况下,认真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为此,给予玉树州政府奖励补助1万元,对所属六县各给予奖励补助1万元,共计7万元。

  以上三项奖励经费共计121.7万元,在省政府奖励基金中列支。

  2012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的重要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紧紧围绕青海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保持持续稳定的低生育水平,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实施“康福家行动”,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强化我省边远牧区、流动人口等重点领域计生服务手段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基层业务工作的指导,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确保完成2012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附件:

  全省各州(地、市)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一月八日

  附件:

  全省各州(地、市)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根据《2011年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得分在145分以上地区为标兵地区,考核得分在135—144分之间的地区为优秀地区,考核得分在125—134分之间的地区为良好地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全省各地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 按照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州考核分类指标体系考核评估结果:

  标兵地区:西宁市,得分135.1分;

  优秀地区:海东地区,得分134.3分;海西州,得分134.3分。

  四星县(市、区)3个:城西区、平安县、格尔木市

  三星县(市、区)9个:城东区、城北区、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乐都县、互助县、德令哈市、都兰县

  二星县(区、行委)9个:城中区、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乌兰县、天峻县、茫崖行委、大柴旦行委、冷湖行委

  二、 按照海北州、海南州考核分类指标体系考核评估结果:

  优秀地区:海南州,得分127.3分;海北州,得分127.2分。

  四星县1个:贵德县

  三星县4个:祁连县、刚察县、共和县、贵南县

  二星县4个:海晏县、门源县、同德县、兴海县

  三、 按照黄南州、果洛州考核分类指标体系考核评估结果:

  良好地区:黄南州,得分123.6分;果洛州,得分122.1分。

  三星县4个:同仁县、尖扎县、河南县、甘德县

  二星县5个:泽库县、玛沁县、班玛县、久治县、玛多县

  一星县1个:达日县

  四、 单项奖:

  海南州人口计生委获业务创新奖。

  五、 经省政府同意,玉树州震后恢复重建期间暂不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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