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级自主创新产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9    浏览次数:2

  闽科计〔2011〕16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级自主创新产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了做好2011年省自主创新产品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主创新产品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且权益状况明确。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是指,申请单位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的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产品具有自主品牌是指,申请单位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化妆品、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暂不在省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范围。

  二、各申报单位应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福建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的有关附件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经所在地科技部门审核签章后,由设区市科技局审查汇总上报。

  三、请各设区市科技局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今年省自主创新产品申报的组织和推荐工作。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对于必须提供材料尚不完整的产品暂缓推荐,并及时通知企业补充相关内容后再上报。审查通过的材料按时集中上报,上报材料清单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2011年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分2批进行,各设区市科技局应于2011年6月、9月的最后一天(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其它方式以送达时间为准)前将材料送达。

  申报材料委托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受理,所有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工业路611号福建高新技术创业园1号楼1层   邮政编码:350002。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李小玲

  联系电话:0591-87857412

  E-mail:fjcyzx@163.com

  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联系人:吴燕榕  郭守尧

  联系电话:0591-87881125   87881089

  E-mail:wyr@fjkjt.gov.cn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科技  自主创新产品  申报  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1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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