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25    浏览次数:1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12]27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19日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

(2012年10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文件精神,加快我省体育产业发展,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在加强体育公共服务、提高服务能力的同时,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努力向各族群众提供健康丰富的体育产品;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省体育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省基本形成体育赛事及表演业、体育健身服务、体育旅游、体育彩票销售、体育培训为主的体育市场和产业体系,并在全省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有0.25%的份额,到2020年形成具有特色和一定规模的青海体育产业结构,力争在全省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有0.5%的份额。不断满足我省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新的贡献。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协调原则。坚持统筹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协调发展,促进管办分离,在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同时,推进体育产业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二)创新发展原则。坚持理念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方式创新,着力丰富体育产业内涵,拓展体育相关产业链,打造体育产业品牌,逐步形成具有高原特色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

  (三)分类指导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推进城镇、农村、牧区体育产业各具特色,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示范带动原则。坚持打基础、抓项目,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省体育产业由城镇向农牧区延伸拓展。

  (五)科学管理原则。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整合体育产业资源,培育体育产业市场,在规范体育市场秩序的同时,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协作发展原则。坚持体育与文化、旅游的协作与融合,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体育休闲,推动体育与文化、旅游的互动发展,丰富体育产业的内涵,不断提升体育产业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

  四、发展重点

  (一)创新发展具有高原特色的体育赛事及表演业。

  ———体育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大型体育赛事的经济引领作用。要创新思路和模式,做大做强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中国·青海高原世界杯攀岩赛、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三大品牌赛事,为提升青海的影响力发挥重要作用。

  ———逐步发展和拓展徒步穿越柴达木、海东国际射箭大赛、尖扎“五彩神箭杯”国际民族射箭比赛、可可西里和三江源探险特别是群众性大规模徒步行走、户外露营大会、岗什卡登山滑雪旅游等活动,积极创造条件打造年宝玉则高原体育旅游精品基地。发展具有节约资源、绿色环保的特色体育旅游产业,形成以重大体育赛事观光为龙头,大众休闲健身、民族传统体育为基础的体育旅游项目体系,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体育旅游产品,进一步优化体育旅游产品结构。

  ———挖掘、保护和推广赛马、赛牦牛、民族射箭、民族马术、民族摔跤、蹬棍、拉拔牛等民族传统体育竞赛项目,促进全省体育竞赛表演业的健康发展。

  ———2012年创办青海省体育赛事公司,条件成熟马上成立体育赛事股份制公司,争取5年内赛事完全市场化。

  (二)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

  ———在规范合理布点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我省体育彩票的销售规模,加强销售渠道建设,积极探索新的体育彩票销售模式,努力实现全省体育彩票销售额稳步增长,不断提高体育彩票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

  ———争取在全国持续发行“环湖赛”体育彩票,扶持、研发新品种、新玩法,不断挖掘和丰富“环湖赛”体育彩票的文化内涵,为提高青海在国内外的影响力、知名度发挥独特的作用。

  ———根据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符合我省实际的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制度,为建立健康有序的体育彩票市场奠定法律基础,依法管理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在2012年发行“三江源”主题体育彩票的基础上,2013年在长江、黄河流域省份发行“三江源”主题体育彩票,并积极争取将沿江、沿河地区发行的“三江源”主题体育彩票上缴国家的公益金全部用于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

  (三)培育发展户外运动探险旅游业。

  充分利用我省独特的自然资源,积极开发户外探险运动项目,为促进体育旅游业的有机结合搭建平台,加强与旅游部门的深度合作,策划推出一批青海体育旅游精品路线,扩大体育旅游市场规模,提高效益。

  ———继续完善玉珠峰国家登山训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玉珠峰登山节的辐射作用,带动我省高山探险旅游业的发展。

  ———建设世界一流的海北州门源县岗什卡登山滑雪旅游基地和果洛州阿尼玛卿雪峰登山旅游基地,开发高山滑雪、登山探险、攀冰等项目。

  ———以青海湖(鸟岛)、柴达木盆地、年宝玉则国家地质公园、互助北山国家地质公园、坎布拉国家地质公园、贵德国家地质公园、大通察汗河地质公园等为依托,开发和发展公路自行车、徒步穿越、自驾车旅游、野营生存、攀岩等山地户外运动项目,建设以房车为主的基地。规范和发展环青海湖地区的环湖自行车旅游业,使环湖骑行成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

  ———引入保险机制和安全监督机制,大力加强登山、探险、户外运动的规范管理,确保户外运动及探险旅游的规范、健康、安全发展。

  ———大力发展以运动航空为主的通用航空事业、拓展航空领域。

  (四)大力发展体育健身服务业。

  ———以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尖扎国家水上训练基地、丹噶尔国家自行车田径训练基地、西宁宁湖基地、金银滩体育休闲基地为中心,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娱乐产业,为我省运动休闲产业的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青海省全民健身中心、西宁体育馆、青海省全民健身中心人民公园分中心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各州、县体育场馆对公众开放,提高现有体育场馆的利用率。在做大做好做强公益事业的同时,重点抓好体育场馆的经营开发,完善服务功能,盘活存量资产,因地制宜发展羽毛球、台球、网球、乒乓球、游泳、射击、健身、健美、跆拳道、体育舞蹈等体育健身项目,逐步发展健身消费市场。

  ———大力扶持体育建筑、体育广告传媒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不断拓展青海体育产业的新领域。

  ———积极鼓励和扶持体育用品销售业的发展。引进和借鉴当今销售行业的先进经营模式,不断提升体育用品销售业的规模和水平。

  ———全力打造互助县户外露营、滑雪、轮子秋等休闲体育活动,并继续办好国际国内网球比赛。

  (五)积极推动体育培训业。

  ———充分利用省内高等院校以及各体育协会的资源优势,大力培养体育市场急需的各类体育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救生员、体育场地工等专业人员,努力提高我省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的体育专业从业人员数量和水平。

  ———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应积极利用体育场地设施资源和体育专业优势,大力开展各类符合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的体育健身项目培训班,努力提高体育培训在场馆经营业务中的份额,逐步形成政府组织和民间力量相结合、高校和场馆相结合的体育培训市场。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要紧紧抓住当前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利机遇,科学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将发展体育产业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统筹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要正确处理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关系,把握公益性、准公益性和产业三者之间的关系,确定和把握体育产业发展重点,落实各项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互动,创新体制机制,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为促进体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政策保障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运用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采用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体育竞赛表演项目、体育服务等给予扶持,培育具有影响力的体育品牌。省财政每年安排省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并视财力情况给予增加,以支持体育产业的发展。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大公共体育设施投入力度,提高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重视体育彩票对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作用。省财政统筹15%专项体彩公益金要保证用于青少年体育活动场所建设等公益事业,要确保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按照规定比例安排的助残资金,统筹安排用于残疾人体育设施及其他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2.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可以通过安排扶持资金等方式引领和拓宽体育产业发展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政策,鼓励民间和境外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体育产业,兴建体育设施,并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优惠与支持。

  3.落实税收减免支持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政策,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设立体育类基金会,鼓励境内外组织与个人向基金会提供捐赠和资助。

  ———体育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地税部门批准后,给予免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对新引进的省外体育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三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落实土地保障政策。随着国家加大对体育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各地应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时,应明确保障体育基础设施及产业用地的措施,对国家和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应给予重点扶持。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发展用地。大、中型公共体育设施、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时,应给予大力支持。

  5.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各级政府要鼓励多渠道投资兴建体育设施,加强中小型体育场馆和体育服务设施建设,特别要大力加强农村牧区基础体育设施建设,不断增加群众性体育场所的数量,努力改善体育设施和服务的供给结构、质量和效率,满足群众性体育运动和健身需求,为发展体育产业奠定良好基础。要立足省情、面向社会、服务群众,合理规划和布局公共体育设施,切实加强城乡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通过设施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充分发挥公共体育设施在提供社会体育服务、满足群众体育需求方面的作用。认真做好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体育场馆及其配套设施的监管工作,探索运营管理的新模式,防止闲置浪费或挪作他用。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对露天体育场要创造条件免费开放。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应当向社会开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

  6.加强体育无形资产开发保护。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提升体育产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强体育产品品牌建设,增加体育商标内涵,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我省体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7.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加大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力度,重点培养管理、经营、中介、科研等高层次体育产业人才。鼓励多方投入,开展各类体育产业培训,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展体育产业人才的培养与培训工作,为体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储备。加强现有体育产业从业人员的岗位职业培训,建立体育产业专业人员资质认证制度,提高体育产业从业务人员素质,提升我省体育产业管理水平。

  8.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将体育产业统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统计体系,建立科学的动态监控体系,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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