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签约项目落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29    浏览次数:1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1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

  贸易洽谈会签约项目落地工作的通知

  青政办[2011]16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11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2011青洽会),我省共签订各类合作项目259项,签约金额1502亿元。为确保签约项目落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今年是“十二五”规划起步之年,全力抓好“青洽会”签约项目落地,以大项目带动大投资,以大投资推动大发展,对我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升综合实力、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2011青洽会”签约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是我省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先导性项目,抓好这批项目的落地,不仅是对今年招商引资成果的检验,也是对各地区、各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的检验。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加快项目建设,为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完成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在力争实现全省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较去年增长30%、央企签约项目到位资金达到200亿元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2011青洽会”签约项目落地工作。到2011年底,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70%,开工率达到50%,资金到位率达到15%;到2012年5月底,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90%,履约项目开工率达到80%,资金到位率力争达到30%。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11青洽会”地区、部门签约项目责任落实表的要求,结合实际,将任务分解、细化、量化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每一个项目的阶段目标、形象进度、工作要求、领导责任等,倒排时间表,形成分工明确、要求严格、进度清晰、便于监督的目标责任体系。对已经商谈、尚未落实的项目,内资企业由省经委牵头,外资企业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有关地区和单位,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提出工作要求,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三、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签约项目落地工作,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把主要精力放在项目建设上。坚持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制度、省领导招商引资分工负责制和重点项目联审联批等制度,切实抓好签约额1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的责任落实,主动与业主衔接,建立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的研究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着力破解难题,确保重点项目按计划推进。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主动搞好沟通配合,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重点项目和重要事项,要明确主办单位,并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组织协调相关地区、部门共同完成任务,配合的地区和部门要服从大局,积极主动,全力支持,形成抓项目、促发展的工作合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整合力量,采取“一个项目一套人马”、“一个项目一套班子”的措施,组成重点项目协调推进组,协调各方力量,集中解决项目落地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有效推进工作进程。

  四、加大督查,严格奖惩。省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将落实年度目标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重点督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工作重视程度、目标任务分解、制度建设与工作创新、项目落地和推进等情况。省政府将结合年终目标考核、绩效考核,对项目落地服务体制和机制基本建立、投资环境明显改善,完成目标任务成效明显的地区、部门给予表彰;对办事拖拉、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地区、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

  五、加强信息统计,掌握工作动态。省经委(省招商局)、省统计局要根据招商引资工作的新要求,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核心,以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为重点,制定和落实科学、合理、可行的统计指标体系。各责任单位对签约项目实施情况按月统计、逐级汇总、定期分析,对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以书面形式报省经委(省招商局)。

  各责任单位将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分解目标任务情况及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于8月10日前报省经委(省招商局)。

  联系人:宋民浩

  联系电话:13897655918

  附件:

  1.2011青洽会”签约项目情况表

  2.2011青洽会”省政府与中央企业签约项目责任落实表(略)

  3.2011青洽会”地区、部门签约项目责任落实表(略)

  4.2011青洽会”地区、部门重大签约项目(10亿元以上)责任落实表(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2011青洽会”签约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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