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2013-2015年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商务办建设字〔2015〕186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江西省2013-2015年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江西省2013-2015年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的意见》(赣府厅发〔2013〕5号)、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江西省2015年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赣商务建字〔2015〕65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赣财绩〔2014〕5号)及《对省商务厅2013年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赣财绩〔2014〕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透明、统一标准、动态管理”的指导思想,扎实开展2013-2015年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绩效评价工作,大力促进我省中心城区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形成标准化菜市场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升水平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全省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由省商务厅委托省流通产业促进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省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对列入我省2013-2015年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组织实施
1.评价机构和对象。按照赣府厅发〔2013〕5号、赣商务建字〔2015〕65号、赣商务办建字〔2014〕153号及赣财绩〔2014〕5、19号文件的要求组成工作组。工作组由省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和有关专家等人员组成,绩效评价对象为我省2013-2015年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项目(含2014年5个试点项目)。
2.评价依据和内容。此次评价执行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赣府厅发〔2013〕5号文件关于建设改造标准及赣财绩〔2014〕5号文件关于省级财政资金使用规范的要求,重点查看硬件设施、管理服务、环境卫生及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保证绩效评价工作的严谨性和科学性。(评价内容详见附件1)
3.评价工作步骤。
(1)2016年1月31日前,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评价人员表及评价评分细则表,评价工作组对数据、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将项目实施情况工作资料底稿存档备查。
(2)评价工作组将于2016年2月中旬赴各设区市开展2013-2015年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坚持评价公开透明。绩效评价过程要主动公开,认真按照材料审核、实地评价、排名公示、群众满意度测评等程序进行。
2.坚持评价统一标准。认真执行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江西省2013-2015年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绩效评价评分细则》的各项标准,了解各地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规划布局、资金使用、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实地察看菜市场在完工验收、建设成效、管理制度等方面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细化打分。
3.坚持评价动态管理。对已评价的菜市场要加强日常监管和规范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查回访,督促检查、促进工作,形成菜市场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4.坚持整改完善。对菜市场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省商务厅将向各地反馈,各地要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并将整改报告报省商务厅备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商务厅:付蓉 0791-86246665;86246670(传真)
省流促中心:张蔚、赵禹0791-86216970;86407572(传真)
邮箱:scjsfwb@163.com
附件:1.江西省2013-2015年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绩效评价评分细则
2.项目绩效评价人员
3.关于2013-2015年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绩
效评价的报告
4.2013-2015年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项目财
政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表
5.2013-2015年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项目情
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