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支持海西建设再推20条优惠举措

发布日期:2011-05-19    浏览次数:2

  5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2007年出台支持海西建设28条措施的基础上,再推20条优惠政策措施助力海西建设。

  《意见》共20条,包括推动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扶持福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加强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探索建立便捷检验检疫通关模式,支持闽台产业对接等,旨在进一步密切与福建省政府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加大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力度。

  与以前质检总局支持福建省建设的政策相比,此次出台的《意见》有8个方面的突破与创新。

  一是在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方面,支持福建加强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支持在福建设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支持将福建省的台湾标准平台列入全国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二是在探索建立便捷检验检疫通关模式方面,允许建立对台工业品检验监管新模式,扩大直通放行范围和出口免验。三是在支持闽台扩大农业合作方面,允许驻闽检验检疫机构积极探索建立两岸农产品、水果、水产品的查验新模式。四是在从台湾进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管方面,简化有关监管手续。五是结合福建省会展经济发展要求,允许驻闽检验检疫机构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六是在加强涉台质检工作交流与合作方面,允许驻闽检验检疫机构简化其工作人员赴台的出境手续。七是支持莆田木材检疫处理区和厦门进境水果集散中心建设,扩大其进口原木来源范围和水果进口范围。八是在质检机构和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从实验室项目安排、国家资金投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和支持。对需要新设立的机构和人员编制紧缺问题,由总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早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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