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31    浏览次数:1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通知

青政办[2011]27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按照国家统计局部署,从2011年年报和2012年定报起,全面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为认真贯彻落实这一重大改革部署,切实做好全省统计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开展“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的目的和意义

  “企业一套表”改革,就是将分散实施的各项企业统计调查整合起来,统一设计统计报表,统一确定调查单位,统一网上采集企业数据,统一软件系统加工处理数据。通过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能够实现调查方案设计由各专业独立设计转变为统一设计,调查任务布置由各专业分散布置转变为统一布置,调查单位确定由各专业自行确定转变为统一确定,原始数据采集由国家间接采集、各级统计机构层层上报转变为国家直接采集、各级统计机构在线同步共享,面向企业的调查由专业分割转变为专业间高度融合、由统计过程难以控制转变为统计生产过程高度可控。“企业一套表”改革是对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统计科学发展的传统生产方式、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的重大变革,事关统计发展改革建设全局,事关统计规范统一、改革创新、公开透明,事关全面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是解决当前统计工作难题、实现统计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二、明确工作重点,有序推进“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

  “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逐步实施。第一阶段为2011—2012年,以“三上”企业为主推行“企业一套表”(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第二阶段为2013年,各行业“三下”抽样调查企业全部纳入“企业一套表”;第三阶段为2014—2015年,在全社会实施“企业一套表”,将生产价格等抽样调查或重点调查纳入“企业一套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的宣传和动员,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有针对性地推进改革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顺利进行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各地要把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本行政区内的企业积极推进“企业一套表”改革,督促企业配备统计人员以及与改革工作相适应的计算机硬件设备,加强各项基础工作。各级发展改革、经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对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和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民政、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及时提供基本单位变动相关资料,负责为本行政区内“三上”企业赋予正式的组织机构代码,确保符合条件企业进入名录库和纳入“企业一套表”统计范围。各级财政分级负担“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所需经费。有关部门要将统计信息化建设列入相关专项规划,加快推进统计网络扩容提速和硬件配置升级,确保数据直报网络通畅安全、高效运转。

  省统计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做好改革各项工作,加强工作协调和业务培训力度,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监督企业认真扎实做好改革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依法查处拒报、迟报和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及其他统计弄虚作假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的顺利实施。

  附件:青海省“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青海省“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福顺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姚海瑜 省政府副秘书长

       侯碧波 省统计局局长

  成 员:王景雄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志忠 省经委副主任

       赵 泳 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 锋 省财政厅副厅长

      赵宏彦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廷栋 省交通厅副厅长

      李志刚 省商务厅副厅长

       李 安 省工商局副局长

      朱台青 省质监局副局长

      韩国荣 省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省统计局副局长王玫林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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