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控股公司: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1年版)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13)202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所辖区域和系统内相关单位尽快填报申报表(一式五份),于2014年1月13日前送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装备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特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2月30日
联系人:董晓丹、江 鹏;电 话:57587712/7727;
邮 箱:dongxiaodan@bjeit.gov.cn
附件:工信厅、科技厅关于组织修订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1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