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教)指〔2013〕42号
三明市科技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闽政〔2011〕111号)精神,支持三明市引进重大研发机构建设,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30号文要求,现将“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福建)分院”作为引进重大研发机构特别支持项目(详见附件)列入2013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计划(新上市级第五批),先期安排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指标1000万元(从上年结余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中安排),列支科目“2060502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本项目资助经费今年内分2次(五月中旬500万元,年底前500万元)拨付进入承担单位研发经费专户,主要用于资助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福建)分院有关仪器购置,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附件:2013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计划与经费表(新上市级第五批)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