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泉州生态市建设2013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生态市建设2013年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进泉州生态市建设,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发〔2012〕48号)和《泉州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动力,以科学技术和社会文明为支撑,融合泉州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文化历史等特点,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努力营造生态宜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把泉州建成生态环境优美、生态经济发达、生态文化繁荣、生态社会和谐的生态市。
二、工作目标
2013年底前,建成省级生态市,全市80%的县(市、区)获得省级生态县(市、区)命名。生态环境趋于良好,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文化初步形成;城市、乡村环境整洁优美,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实现城市环境全面达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城乡环境统筹协调、自然资源有效保护、生态风险得到防控、人民生活安定富足、生态文化长足发展,成为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标志的生态市。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生态细胞”工程建设。继续深化生态市3个80%体系创建成果,5月底前,洛江区、安溪县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区)技术评估,丰泽区、泉港区、石狮市、惠安县通过省级生态县(市、区)考核验收,确保全市80%以上的县(市、区)获得省级生态县(市、区)命名;年底前,洛江区、安溪县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区)考核验收,鲤城区、丰泽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申报国家级生态县(市、区)技术评估,全市至少完成30个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工作(鲤城区2个、丰泽区2个、泉港区6个、石狮市5个、晋江市10个、惠安县5个),建成874个生态村;德化县、南安市、永春县巩固深化国家生态县(市)创建成果,适时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二)着力攻克生态市创建薄弱环节。针对近岸海域水环境保护、生态功能区建设、环保投入、第三产业发展等生态市创建尚存在差距的关键环节,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迎头赶上。①进一步提升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继续开展重点流域(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年底前要全面完成127个重点流域(近海水域)整治项目。按照“小河净才能大河清”的工作要求,实施小流域“赛水质”活动,持续推进新一轮小流域整治,切实改善一批小流域、小沟渠的水环境质量。深化海岸带环境综合整治,整治海漂垃圾,强化渔船“两桶”管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已投运的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实现满负荷、稳定达标运行。加快推进沿江、沿海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年底前,建成13座污水厂(总处理能力25.28万吨/日),建设管网338.51公里。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打造一批样板工程,逐步构筑我市农村环境污染整治的一道新的屏障,列入“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的试点村要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处理率达到60%以上。②加快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强化生态功能区划的实施和管理,以现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为基础,积极规划发展市级以上森林公园,划定和建设维护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护林和防护林,加强封山育林和生态公益林建设,进一步扩大生态功能保护区的面积,确保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17%。③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加大力度推进“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加快382个项目的实施。落实一系列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服务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扶持力度,引导服务业项目聚集发展。④切实加大环保投入。把生态市、生态县(市、区)创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生态环境监管与监测、重大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统筹安排生态保护与开发、污染防治、河道整治、植树造林等项目资金。积极支持生态建设项目申请银行贷款、设备租赁融资和国家专项资金,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达到3%。
(三)加快推进特色生态产业建设。加快推进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加快完善现有12个省级开发区共20个园区基础设施集中供应、废弃物集中回收、污染物集中处理体系,对进入园区的企业提出土地集约利用、能源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综合控制要求,推进园区企业产业链之间的延伸和耦合,重点建成一批生态工业园区和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德化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和泉港石化园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要率先建成生态工业园区。全面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即以减少面源污染为核心的农药、化肥、地膜科学使用模式。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畜牧-沼气-果(林、茶、草、蔬、鱼)结合、物质多层次循环利用的“丘陵山地综合开发”、“农业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循环农业模式。培育茶叶、水果、疏菜、禽畜、食用菌、水产养殖等绿色食品示范基地,加快形成一批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推进农业生态化、产品环保化。
四、项目安排
计划实施生态市建设重点项目332个(详见附件2),总投资2643.50亿元,2013年度计划投资509.84亿元。其中,生态农业建设工程25个,年度计划投资6.23亿元;生态工业建设工程135个,年度计划投资273.49亿元;生态服务业建设工程67个,年度计划投资150.90亿元;生态旅游业建设工程15个,年度计划投资19.69亿元;生态环境体系工程71个,年度计划投资45.72亿元;生态文化建设工程19个,年度计划投资12.16亿元。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生态市建设工作,把推进项目落实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督办单位和督办领导。要紧紧围绕年度目标要求,做到抓早、抓好、抓实,逐月逐季抓实施、抓推进、抓落实,避免前松后紧的现象。
(二)加强跟踪督查。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跟踪项目进度,每月开展自查工作,对未按要求完成年度任务的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定期召开项目推进联席会议,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向各责任单位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教训,研究解决问题,务求工作抓实、抓透。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各责任单位要向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内容、项目进度、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等。平时可提交工作简报,重大问题报泉州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三)营造工作氛围。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制定有利于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的政策,拓展宣传教育的对象,加强对中小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地区的生态保护建设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群众价值取向向健康、文明转化,消费行为向节约、绿色过渡,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营造共同建设生态市的良好态势,鼓励广大干部群众、青年学生积极为生态市建设献计出力,争做生态文明的履行者、宣传者和倡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