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旅发〔2014〕2号
各区县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和规范北京市旅游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安发〔2012〕8号),市旅游委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了《北京市旅游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各单位,请遵照实施。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4年1月9日
北京市旅游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10〕40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3〕1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旅游业安全标准化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一步推进本市旅游行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旅游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安全生产能力,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预警机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首都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旅游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改进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其中全市旅游行业等级以上旅游企业要在2018年底前实现达标。
(一)星级饭店:五星级饭店要在2014年年底前全部实现二级达标;四星级饭店要在2015年年底前全部实现二级达标;三星级(含)以下饭店要在2016年年底前全部实现三级达标;
(二)等级景区:5A级景区要在2014年年底前实现二级达标;4A级景区要在2015年年底前全部实现二级达标;3A(含)以下景区要在2016年底前全部实现三级达标;
(三)“旅行社”:具有出境资质的旅行社要在2015年底前实现二级达标;其它旅游社要在2018年底前实现三级达标(《旅行社安全标准化规范》正在制定中,计划2014年6月底前发布)。
(四)已经通过三级达标的四、五星级饭店,4、5A级景区,应当按照《规范》标准要求,于规定时间内申请二级达标。
三、领导机构
成立北京市旅游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旅游委主任周正宇任组长,市旅游委委员赵广朝任副组长,各区县旅游委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监督管理北京市旅游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创建达标全过程。委托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为北京市旅游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由在市安全生产协会登记注册的部分公司担任(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安全与应急处,王军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范围
(一)领导小组职责:对北京市旅游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领导和决策,指导协调解决安全标准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办公室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北京市旅游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具体负责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二级达标宣传培训、指导各区县旅游委相关部门及旅游企业积极开展达标工作、负责评审单位的确定、管理和监督工作,及时统计各区县旅游委完成安全标准化评审的进度与质量情况等,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和经验。
(三)成员单位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旅游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具体负责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三级达标的宣传培训、指导本辖区旅游企业积极开展达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三级评审以及颁发证书、牌匾,负责三级评审单位的确定、管理和监督工作,及时收集报送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三级达标评审信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四)评审组织单位及评审单位职责:
按照市旅游委关于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协助完成组织、评审、复核及发牌等工作。
五、方法步骤
北京旅游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从2013年开始实施,到2018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