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教)指〔2013〕49号
各有关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闽政〔2011〕111号)精神,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福建省重大科技成果企业落地转化资助办法(暂行)》(闽科计〔2012〕2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将“长纤维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在线成型(D-LFT)整线的开发”等8项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详见附件)列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计划,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指标933万元,列支科目“20604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其中,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5项,年度经费 599万元;一般发展水平县项目1项,年度经费66万元。
本批项目不需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项目承担单位应设立研发经费专户,资助经费拨至研发经费专户,用于后续研发活动。两年后根据受助单位项目申请书中提出的预期效益开展评估工作,评价项目的实施成效。
附件:1.福建省科技经费汇总表(按设区市分组汇总)
2.福建省科技经费汇总表(按项目主管部门分组汇总)
3.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计划与经费表(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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