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教)指〔2013〕53号
各有关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闽政〔2011〕111号)精神,加快推进区域科技进步,提升我省区域产业的科技含量和综合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将“光动能全制式响闹背光电波手表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广”等55项区域科技重大项目 (详见附件)列入2013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计划(新上市级第一批),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指标4070万元,列支科目“2060403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其中,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30项,年度经费2400万元;一般发展水平县企业承担的3项区域科技重大项目,年度经费190万元。
请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科技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本批项目经费拨付到承担项目的企业研发经费专户(具体见附件3),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年终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并报送经费总决算。
附件:1.2013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计划与经费汇总表(按设区市分组汇总)
2.2013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计划与经费汇总表(按项目主管部门分组汇总)
3.2013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计划与经费表(新上市级第一批)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