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控股公司: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工信厅联装函〔2013〕882号)转发给你们,请尽快组织所辖区域和系统内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并于2月14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十三份)送至市经信委装备处,电子版(PDF格式)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联系人:江 鹏、汪 宏;电 话:57587727/7711;
邮 箱:jiangpeng@bjeit.gov.cn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