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福州盲校等11所特教学校为福建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3-07-08    浏览次数:2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和评估工作的意见》(闽教基〔2010〕62号),在学校申报和各设区市教育局资格审查基础上,经省级专家组评估,我厅拟确认福州市盲校、福州市聋哑学校、厦门市特教学校、漳州市特教学校、莆田市特教学校、三明市特教学校、龙岩市特教学校、连江县特教学校、南靖县特教学校、安溪明德特教学校、宁化县特教学校等11所特教学校为“福建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来信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8日

  地址:福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091213(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0591-87853491(省教育厅监察室)

  福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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