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厅办〔2013〕166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本厅各有关业务单位:
为做好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3]5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在原有项目储备的基础上,做好项目计划草案的编报工作。福建省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和各设区市农业局请于7月8日前将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及有关项目可研材料(含imo数据文件,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报送我厅相关业务单位(一式六份);厅各有关业务处室对所报项目应结合本单位项目储备及已评审上报农业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将其汇总平衡后,于7月9日前将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及有关项目可研材料(含imo数据文件,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报送我处(一式一份),以便汇总上报。
联系电话:0591-87875492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