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首届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和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5    浏览次数:3

闽科外函〔2013〕87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由科技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首届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将于2013年9月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在广西南宁召开。大会以“联合创新,共同发展”为主题,以展示中国-东盟科技创新合作成果,推动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为目标,通过举办高层合作论坛、先进技术展、重点领域对接洽谈等活动,为中国及东盟企业机构找寻沟通交流的平台。为加强我省与东盟各国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我厅将组织项目参展和对接洽谈,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组织1-3家企业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出时间

  2013年9月3—6日

  二、展出地点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3号馆。

  三、参展对象

  我省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

  四、参展内容

  展示我国的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可供技术转移或寻求合作研究开发的技术项目。

  五、参展要求

  (1)重点技术领域:农业、可再生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

  (2)参展项目技术成熟适用,在中国及其他东盟国家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

  (3)鼓励实物样品参展。

  (4)参展项目需有中英文介绍文字及图片。

  六、参展形式

  (1)自行特装布展

  行业协会或技术转移机构可申请自行特装布展,费用由企业机构自理。展位费用:650元/m2。

  (2)标准展位布展

  企业机构可单独申请标准展位9m2(3米×3米),组委会负责搭建风格统一的展位,展位内部布置由企业机构自行负责。展位费用:6500元/标准展位。

  七、申报方式

  本次参展唯一有效的申报方式是网上申报,请于7月30日前登录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cattc.org.cn)注册并在线填写参展报名表。请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信息,以便制作展板和大会会刊。参展参会人员、项目或参展物如有多个,可以在活动系统中根据提示增加录入。请设区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等有关单位将本地区参展情况汇总后(汇总表附后)反馈给我厅对外合作处。

  八、联系方式

  (1)参展报名

  电话:0771-2093863/2093862

  联系人:吴巧如  宁毅

  传真: 0771-2093878

  电邮:gxkjjL@126.com

  (2)福建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882587

  联系人:许毓文(13705079386)

  陈连永(18650339923)

  胡瑞昌(13015757221)

  传真:0591-87882589

  邮  箱:xyw@fjkjt.gov.cn

  附件:1.参展项目汇总表

  2.参会人员汇总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7月9日

  通知全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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