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卫疾控字(2014)1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局组织组织专家对《北京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二版)》进行了修订,现将《北京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预案和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规范开展信息报告、诊疗、标本采集、运送和疫情处置等工作,同时,加强与农业、林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各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及时报告并进行H7N9禽流感病毒感染的排查。疾控机构要加强对监测资料的研究分析利用,科学研判疫情趋势,认真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尤其要做好可能发生的聚集性病例的调查分析,一旦发现聚集性病例,要立即调查核实,并有针对性地落实防控措施,防止疫情传播。
三、各医疗机构要不断强化早期发现意识,提高早期识别能力,有效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规范诊疗流程,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注重询问流行病学史,怀疑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时,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四、各区县、各单位要做好技术、人员和物资储备,做到技术到位、人员培训到位、试剂、药品、设备保障到位,尤其要确保春节及节假日期间疫情发现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管理等疫情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五、2013年5月24日下发的《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二版)的通知》(京卫疾控字〔2013〕43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卫生局
2014年1月29日
北京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
(第三版)
为进一步指导我市规范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发现、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病毒变异监测和密切接触者管理等防控工作,保障首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此方案适用于现阶段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并将根据对该疾病认识的深入和疫情形势变化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