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外函〔2013〕89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单位:
第十七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将于2013年9月8日一11日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根据福建省代表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厅将联合各设区市科技局组成福建省代表团科技分团,并组织召开科技外交官论坛暨项目推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举办科技外交官论坛暨项目推介会。组织召开以“科技合作服务信息与通讯产业发展”为主题的科技外交官论坛暨项目推介会;
2.邀请客商参会。拟邀请我驻以色列、德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国科技外交官及具有投资意向的境外客商,参加科技外交官论坛暨项目推介会;各设区市科技局可推荐拟邀请的境外客商名单,报经省科技分团确定后邀请参会。
3.组织项目业主参会。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相关领域科技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项目推介会及对口洽谈活动。
4.征集企业技术合作项目。征集以信息与通讯产业为重点的企业技术合作项目,并编印成项目册参与项目推介会。
5.考察高新企业。组织与会境外客商考察有关高新技术企业。
6.凡在本次科技展团洽谈成功、参与论坛的科技合作项目纳入福建省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储备库,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到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和省科技合作支持计划中。
二、组织形式
福建省代表团科技分团由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等设区市科技局和省科技厅有关处室组成,请各设区市科技局指派一位领导任科技分团领导成员,并确定一名联络员。
三、工作要求
1.请各设区市科技局于8月10日前上报担任科技分团领导成员与联络员的人员名单(附件1)。
2.请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征集本辖区内以“信息与通讯”为重点的项目成果、技术需求(附件2、3)于7月31前传真至福建省技术转移中心,电子文档发送到Email: un2009@126.com。
3.请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组织5家以上微波通讯企业、科技中介等有关人员参加项目推介会,并于8月15日前上报名单(附件4)。
4.请各设区市科技局结合本地区信息与通讯产业发展与需求,推荐有意向参会洽谈拓展合作的境外客商(1-2人),并填报有关信息表(附件5)于8月15日前反馈;
5.由科技展团筹备办确定邀请参会客商的名单,以组委会名义具函正式邀请,并按“落地接待”的原则,由会务组负责客商在厦门参会期间的食宿、交通安排,有关合作单位予以配合做好接待、陪同工作。
6、科技分团代表统一入住厦门天成大厦,并按报名情况安排住宿,各设区市科技局住宿费用按标准结算,企业代表住宿费用自理。
7.今年的证件信息(包括电子照片)的内容与格式不变。请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将参会人员的电子照片(JPg文件格式,近期一寸彩照2.5cm x3. 6cm分辨率100像素/厘米以上,文件大小在30k以内)以及个人信息表汇总后于8月15日前发送到Email: un2009@126.com,逾期无法办理。
五、科技分团活动安排
1.开幕式
时间:9月8日早上9:08-11:30
地点:厦门国际会展中心
内容:开幕式并参观展会
2.科技外交官论坛暨项目推介会
时间:9月8日下午14:00-17:30(13:40入场)
地点:厦门天成大厦会议厅
内容:科技外交官及与会客商推介项目并与我省企业对口洽谈
要求:由各设区市科技局组织省内项目业主参会。客商由指定人员负责带入会场。
3.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领导调研考察
时间:9月9日-11日
内容:陪同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领导到我省有关信息与通讯企业调研
要求:各有关设区市科技局协助联系安排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领导的行程及考察企业。
4.信息与通讯企业考察
时间:9月9日一10日
内容:组织应邀与会客商考察有关高新企业
要求:各设区市科技局协助联系安排客商的行程和考察企业。
六、报到时间与住宿
报到时间:9月7日
报到地点:厦门天成大厦(厦门湖里金山西路46号)
电话:0592-5020999(总机)转科技分团会务组
七、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福建省技术转移中心(亚太中心)兰良程 朱奇
联系电话:0591-87801144,87837247
传 真:0591-87814794
E-mail:un2009 @126.com
福建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赖登颖
联系电话:0591-87869033 传 真:0591-87882589
E-mail:lai@fjkjt.gov.cn
附件:1.科技分团领导成员与联络员信息表
2.信息与通讯项目成果征集表
3.信息与通讯领域技术需求征集表
4.参加科技外交官暨项目推介会中方项目业主及住宿登记表
5.邀请参加9?8项目推介会的境外客商推荐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7月11日
通知全文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