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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渔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3-08-05    浏览次数:2

  各区县农委:

  根据市农委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7月11-12日,我委对崇明县、宝山区、浦东新区、奉贤区、金山区开展了渔业安全生产督查,相关区县也派员参加交叉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巡查海上和港口等方式,对区县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日常监管、伏休管理、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困难和工作建议进行了沟通交流。各区县对此次督查工作高度重视,前期已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督查情况总体良好。

  二、各区县开展的工作

  1. 各区县均明确了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目标。崇明县、金山区将渔业安全生产纳入辖区农业安全生产总体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浦东新区在《浦东新区关于加强2013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了“五个围绕”的总体工作要求;奉贤区在年度工作方案中提出了零事故、零伤亡的工作目标。

  2. 各区县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良好,并建立了公安、海事、气象等部门的联勤联防机制,如浦东新区、金山区通过气象部门,为渔民免费提供气象和灾害预警信息;奉贤区利用打击非法捕捞行动和“非法捕捞入刑第一案”的成功宣判,进一步加强同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崇明县已明确由县综治办牵头、包括县农委在内的多部门共同参与,近期将出台针对“三无船舶”的整治意见。

  3. 各区县在日常安全监管中也各有工作亮点。崇明县、浦东新区在推进渔船更新改造、提升渔船安全能级工作中先行先试,成效显著;崇明县通过多年宣贯,渔业保险基本覆盖正常生产渔船,近年来事故善后和渔区社会稳定风险有效降低;浦东新区注重灾害预警,强化应急值班,防灾救灾和突发事件处置效率值得其他区县借鉴学习;奉贤区对渔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确保海上伏休秩序平稳。

  三、存在的问题

  1. 安全监管体系尚不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仍需进一步细化明确,承担具体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和责任分工较为笼统;基层渔业安全管理力量较为薄弱,特别是涉渔乡镇、重点渔业村队等基层部门的渔业安全专(兼)管员配备不足。

  2. 大部分区县的渔港(渔船停泊点)的布局规划滞后,港口、码头的系泊、消防、照明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港内停泊秩序参差不齐,存在一定的消防和安全隐患。

  3. 渔船能级提升、保险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区县渔业执法装备处于较低水平;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多停留在纸面,缺乏日常演练。

  4. 对渔业辅助船舶、特定作业对象渔船和外来渔船的管理尚存在一些漏洞,对“三无船舶”从事捕捞作业的行为缺乏行之有效的整治和打击手段。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1. 各区县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让乡镇、村队等基层部门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职责,畅通信息反馈渠道,落实汇报、检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形成辖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2. 各区县要积极争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以涉渔乡镇和重点渔业村队的渔业安全生产专(兼)管员为突破口,逐步充实基层渔业安全监管力量,夯实渔业安全监管基础。

  3. 各区县要加强标准化渔船更新改造的宣传和政策扶持,进一步提升本地渔船的安全能级;杭州湾沿岸区县要进一步加强渔船保险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渔业安全生产风险保障能力。

  4. 各区县要结合“十二五”本市渔港“6 1”布局规划,对辖区内渔船数量、分布和渔港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尽快制定本区县渔港布局规划或纳入本地综合(农业)规划;对于无纳入规划条件的停泊点,要加强与所在乡镇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停泊点改造,改善渔船停泊条件,市级财政将对停泊点改造项目予以一定支持。

  5. 未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报备的区县,年内要根据《上海市渔船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将本区县有关预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我委;各区县要组织所属渔业管理部门和有关乡镇、村队、渔船,加强日常演练,提高防灾救灾和处突能力。

  6. 相关区县要加强同兄弟省市渔业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涉水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外来渔船的管控,打击整治“三无船舶”,同时要加强辖区内渔业行政执法船和其他各类渔业辅助船的安全管理。

  7. 近期,全市所有区县农委要认真对照自查自纠,找准本辖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盲点,将工作开展情况、问题困难、原因剖析、对策建议等向所在区县政府作一次专题汇报,同时将有关书面材料于9月30日前报送市农委。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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