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综〔2013〕218号
为扎实推进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现将《福建省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农业厅
2013年7月15日
福建省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按照农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13〕第1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3〕69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农业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切实把集中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农业部门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设立一个组织机构、制定一套实施方案、组织一次动员部署、搞好一次集中宣传教育、开展一次全覆盖督查检查自查、组织一次暗访暗查、开展一次面对面服务指导、宣传一批正面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单位、从严查处一批生产安全事故等“十个一”的要求,紧密结合全省“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全面彻底、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农业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提高农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检查涵盖农业生产领域、机关、农业院校和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农业机械、农村能源、质量安全、畜牧兽医、种植业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和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主管部门履职情况
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以及中央和省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行业内部责任落实情况
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重点领域整治情况
1.农业机械领域:重点检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治理,“三率”是否提高;是否存在给超标农业机械办证上牌和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农业机械库棚、维修点、农机合作社、培训学校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制度要求;是否开展田间、场院等场所的农机安全执法检查,查处整治违法行为;农业机械事故是否得到有效防控。
2.农村能源领域:重点检查户用沼气池、联户沼气池、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沼气设备产品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乡村服务网点是否组织开展沼气后续服务,是否组织开展农村沼气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安全使用须知等是否上墙。
3.质量安全领域:重点检查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茶叶农残超标和病死猪违法销售等专项整治情况。
4.畜牧兽医领域:重点检查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值班制度是否健全,自然灾害(含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是否到位,是否有组织应急演练。
5.种植业领域:重点检查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值班制度是否健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是否到位。
6.机关安全领域:重点检查机关办公楼、宿舍区、车库(场)、食堂、配电房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机关车辆安全使用情况等;检测中心、疫控中心、实验室等单位检测试剂、乙炔、液氨、微生物菌毒种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废弃处置等情况。
7.农业院校领域:重点检查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五所农校的教室、宿舍和餐厅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消防演练、突发事件人群紧急疏散等情况;检测试剂、乙炔、液氨、微生物菌毒种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废弃处置等情况。
(四)事故查处情况
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五)机制健全情况
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直接监管的单位做到检查全覆盖,并对下级农业部门及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进行督查。要组织督查组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督查、检查、抽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厅各单位要组织督查组,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厅各单位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政府。省厅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级农业部门、厅各单位进行全过程督导、督查。
五、检查时间
2013年6月底日至9月30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7月6日前)
动员部署,制定计划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7月6日至9月23日)
1.由各级农业部门和厅各单位组织安排全面大检查(2013年7月6日至9月23日)。
2.省厅组织对各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2013年8月10日至9月23日)。
(三)总结上报阶段(9月23日至9月30日)
对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农业部门和厅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全力组织开展好彻底的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省农业厅成立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厅办公室。厅各单位要成立大检查办公室,组织指导和监督本系统本单位的检查督查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设立相应的工作办公室,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明确责任分工
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责任。省厅由厅长对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负总责,其他厅领导负责抓好分管处室的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处室主要领导具体负责本处室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省农机监理所牵头负责农业机械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省生态能源总站牵头负责农村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厅质监处牵头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大检查,厅兽医处牵头负责畜牧兽医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厅种植业处牵头负责种植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厅科教处牵头负责农业院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厅办公室牵头负责机关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厅各单位按职能牵头负责上述重点领域之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按职能配合上述牵头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厅各单位特别是牵头单位要明确本系统本单位大检查工作的负责人和牵头科室。各级农业部门也要明确大检查工作牵头单位,明确各级农业部门的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县乡村,责任落实到县乡村,监督检查到县乡村。
(三)细化实施方案
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本地农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地大检查的重点内容(含上述重点领域的1-6项及危化品领域等)、标准和要求。厅各重点领域牵头单位要针对制约农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制定下发本领域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并切实抓好全过程的督查、抽查、专项检查。厅其它单位也要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四)深入宣传发动
要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农业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开展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和部署发动。要按照动员部署到县乡村、责任落实到县乡村、监督检查到县乡村的要求,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媒体宣传等各种方式,层层动员部署、宣传发动,把工作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到单位、到企业,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行为。
(五)创新检查方式
要认真学习领会农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农明字〔2013〕第1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69号明电精神,吃透检查要求,创新检查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沉到一线,认真细致,真抓真查,讲求实效,真正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
(六)严格监管执法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七)构建长效机制
要把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督促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总结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八)强化工作汇报
1.各设区市农业局和厅各单位要于8月5日前将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连同本地区、本单位大检查工作负责人、牵头单位和联络员(科级干部)报厅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设区市农业局和厅各单位制定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的情况进行汇总,及时上报省政府安办。
2.各设区市农业局和厅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及百日行动信息工作,要将大检查信息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于7月29日前报送厅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每周三前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1条大检查工作信息和1个典型案例,大检查及百日行动重大情况要随时报送。
3.各级农业部门和厅各单位要根据《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见附件)要求,及时做好大检查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每月要对大检查及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及百日行动的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典型经验、有效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各设区市农业局和厅各单位要于每月18日前将《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和月度总结材料上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回顾总结,并于9月28日前报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高新榕,电话:0591-87857394;邮箱:gxr@fjagri.gov.cn)。
附件: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附件
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2013年6月至__月
填报单位:
行业领域 |
组织开展督查情况 |
实施处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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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检查人员 |
督查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 |
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 |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 |
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 |
关闭非法违法企业 |
处罚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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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督查组 |
其中:暗查、突击督查组 |
其中:交叉检查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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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个) |
(个) |
(人次) |
(家) |
(起) |
(家) |
(个) |
(家)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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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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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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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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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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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畜牧兽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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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种植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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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危化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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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农业院校 |
危化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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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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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机关安全 |
危化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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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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