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福建省知识产权强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08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

  根据《福建省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实施方案》(闽知发〔2008〕74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福建省知识产权强县的通知》(闽知管〔2013〕13号)的规定和要求,在有关县(市、区)政府申请和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现确定福州市长乐市、厦门市集美区、漳州市长泰县、泉州市德化县、莆田市城厢区、三明市建宁县、南平市延平区、龙岩市武平县等8个县(市、区)为福建省知识产权强县。

  本批福建省知识产权强县工作周期为2013年8月至2016年8月。工作期间,我局将落实扶持政策,加大跟踪和指导力度,不断提高各强县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强县工程的实施,将强县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管理和指导,加大经费支持力度,确保强县工作取得实效。

  实施强县工程的县(市、区)要按照《福建省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认真落实年度工作推进计划,确保完成知识产权强县各项工作任务。福建省知识产权强县工作实行年度报告制度,第三年下半年我局将组织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工作成效突出的,可推荐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

  特此通知。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8月1日

  联系人:专利管理处 闫宏宇 陈晓晶

  电  话:0591-87819279  8781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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