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201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精神,促进本市信息产业发展转型升级,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增长,催生新兴经济增长点,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部署
(一)指导思想
坚持首都功能定位,深刻把握阶段性特征,全面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改革,加强新技术、新业态及增值服务创新,增强信息基础设施对信息消费的支撑能力,提高新兴信息服务业态对信息消费的引导能力,强化健康可信市场环境对信息消费的保障能力,扩大本市信息产品和服务面向全国信息消费市场的供给能力,打造信息产业的“北京服务”、“北京创造”和“北京创意”品牌,增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核心竞争力,使信息消费成为本市扩内需的新动力、稳增长的新引擎、调结构的新举措和惠民生的新途径。
(二)基本原则
一是需求引领、拉动产业。面向公众、企业和政府信息消费需求,挖掘市场潜力,扩大市场规模,促进信息产业升级,带动形成新的产业优势。
二是聚焦高端、突出前沿。发挥创新优势,聚焦信息产业价值链高端,面向信息消费前沿,积极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和新领域,强化本市在全国信息产业的高端引领优势。
三是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加强对信息资源建设的统筹,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鼓励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建成全国领先的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
四是深化改革、完善环境。积极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信息消费市场,消除阻碍信息消费的壁垒。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对信息内容生产、传播和消费的引导和管理,确保信息消费合法规范、健康安全。
(三)主要目标
一是基于电子商务、云计算等信息平台的消费快速增长,信息产品和服务对全国信息消费的供给和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信息消费成为本市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到2015年,全市居民信息消费规模达到1100亿元;全市信息产品和服务规模超过8000亿元,在全国信息消费市场的占有率达到20%左右;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万亿元。
二是建成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泛在、融合、智能、可信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到2015年,实现本市光纤宽带网络城乡全覆盖,使用10兆及以上宽带接入互联网的用户比例超过75%。
三是建立有利于信息消费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促进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新技术、新业态、新服务不断涌现,形成信息消费市场健康活跃、监管体系健全完善以及放心消费、安全消费的良好局面,引领信息消费发展潮流。
二、主要任务
(一)高标准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带北京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京政发〔2013〕16号)精神,创新工作方式,突破瓶颈障碍,着力解决光纤到户难、基站选址难问题,推动全市宽带接入能力达到全球领先水平。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组织实施TD-LTE产业化及应用示范工程。推进下一代互联网(IPv6)规模商用,完善下一代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政务网站尽快完成下一代互联网改造,鼓励商业网站向下一代互联网迁移。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规模建设。面向环渤海地区统筹云计算数据中心合理布局。
(二)高起点培育信息消费需求。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和新兴产业创新资源优势,推动企业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和业务融合创新,推出一批符合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的新产品、新服务和新业态,使本市成为我国信息消费的引领示范基地和产品创新中心。加快发展移动互联网、网络视频、社交网络、数字电视等信息服务,促进智能手机、智能电视、平板电脑等新型信息消费终端的普及,推动居民信息消费产品升级换代。启动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扩大北斗卫星导航、物联网等应用示范工程的实施范围,继续实施移动互联网工程和祥云工程,培育北斗卫星导航产品、云终端等信息消费新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