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高函〔2013〕94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和科技惠民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3〕528号)的要求,现将组织开展2014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国科发计〔2013〕528号通知附件一“2013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一),组织相关企业申报。
二、项目申请单位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国科发计〔2013〕528号文及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等可以在此网页下载。
三、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统一申报。申请单位按国科发计〔2013〕528号文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并在线填写申报材料,网上提交项目申报书后打印申报书,与附件装订成册,经设区市科技局推荐上报。
四、面上项目中,产业化环境建设项目因国家择优给予国拨经费支持,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请书同时上报;产业化示范项目因国家以示范、引导为重点,只需上报项目申报书。
五、设区市科技局初步审核后集中推荐上报,同时上报《推荐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二),于2013年8月30日前送达我厅高新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用普通订书钉装订,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等装订。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91-87881523、87881686,联系人:刘璐雯,马菁。
附件:1、2014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2、推荐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汇总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7月25日
通知全文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