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计〔2013〕37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3〕528号)要求,现就我省201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务必严格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国科发计〔2013〕528号正文及《201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说明及相关附件》,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的“通知通告”栏目),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
二、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分为重点新产品和战略性创新产品两类。根据科技部分配我省推荐限额,参考近几年申报立项情况,确定今年各设区市申报限额(见附件)。请按此限额申报(凡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由地区赛入围全国赛的优秀企业,含2012年参赛优秀企业,可优先申报且不受申报限额限制),超限申报的项目无效,严格杜绝项目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省科技厅将在受理申报结束后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科技部推荐。
三、请及时组织申报企业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在线填写《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2014年)》并提交省科技厅,将网上生成的申报表用A4纸打印一式2份并加盖公章,填写“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并按该清单所列顺序装订成册(该清单置于首页,且勿用带突出棱边的胶圈、文件夹等装订),统一审核汇总后于2013年8月30日前寄送达福建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对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由地区赛入围全国赛的优秀企业(含2012年参赛优秀企业)申报的项目,要另外提出说明和证明。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郭守尧
黄初升 0591-87882969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福州市工业路611号福建高新技术创业园1号楼9层906室(邮编350002)
李小玲 0591-87857412
刘 丹 0591-87645522
附件:福建省201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限额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8月6日
通知全文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