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0    浏览次数:2

京政发[201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8日

北京市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促进我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新发展,加速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发挥软件产业在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和支柱作用,提升集成电路产业的战略性基础作用,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软件产业政策

  (一)加速软件产业转型升级。按照首都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创新资源优势,支持软件企业大力发展自主、高端、新兴的技术和产品,打造中国软件产业创新发展高地。与首都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带中具备条件的城市建立合作机制,促进人力密集型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及能耗较高的数据中心企业向京外转移。

  (二)打造中关村软件城。以海淀区上地及周边地区为核心,积极推进中关村软件园三期工程建设,盘活区域内存量产业用地,推动区域业态调整,促进软件产业集中成片发展,建成覆盖面积约30平方公里的中关村软件城,并在产业规模、公共服务能力、土地集约利用、综合配套水平、园区形象等方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三)支持软件产业特色园区建设。在具备条件的中关村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基地中,布局建设定位明确、职住一体的软件产业特色园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各类投资主体的积极性,综合利用土地、规划、财税政策,将一批腾退的工业、商业企业用地提升改造为软件产业特色园区。政府有关部门在建设公共平台、建立服务体系、公共租赁住房配套以及各项手续办理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降低小微软件企业创业成本。集中扶植一批软件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对服务特色鲜明、领域聚焦的创业孵化基地实行挂牌制度,由市、区(县)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在海淀区开展“创业社区”试点,选择在智力资源密集、交通便利、商业配套成熟的社区周边,建立专为初创企业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战略新兴领域的小微企业入驻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基地,可享受低租金优惠政策。

  (五)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支持力度。在全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统筹资金中将软件产业列为重点支持产业,按年度发布重点支持方向,支持一批重大产业化项目、中关村软件城和特色园区建设项目、新兴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标准创制项目以及大型并购项目。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