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北京市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8    浏览次数:2

  各区县局、分局,市标准化院:

  2014年2月20日,首都标准化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首都标准化委员会主任、副市长戴均良,首都标准化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国家标准委副主任于欣丽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北京市标准化工作要点》。现将《2014年北京市标准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首都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该要点印发各成员单位。

  附件:2014年北京市标准化工作要点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2月24日

2014年北京市标准化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国家标准委的要求,牢牢把握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将改革创新贯穿于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工作全过程,在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首都篇章中发挥标准化服务、支撑、保障作用。

  二、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破解首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解决好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首都标准化委员会工作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氛围,力争基础工作更扎实、标准创制有突破、标准化示范试点有拓展、标准实施见实效,推进首都标准化战略深入实施。

  三、统筹谋划,健全首都标准化委员会工作机制

  以首都标准化委员会为平台,统筹谋划,充分调动和发挥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的积极性,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争取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等中央部委在首都经济圈发展、重大标准创制等方面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加强与中央在京单位标准化工作的沟通,了解工作进展,寻求和北京市工作的结合点,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力争合作共赢。密切和天津、河北等周边省市标准化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首都经济圈建设。

  通过首都标准化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等形式,及时了解成员单位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区县政府全面建立标准化统筹机制。

  建立完善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沟通交流渠道。通过聘请相关专家担任标准化顾问、邀请来京讲学等形式,搭建企事业单位了解国际标准化进展、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便捷渠道。

  争取将《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纳入地方法规或市政府规章制订计划。明确地方标准管理工作中制定范围、制定主体、合法性审查、实施监督、复审等关键环节,综合运用计量、检测、认证等手段推进标准制修订和实施,促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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