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打造重点产业产业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13-08-15    浏览次数: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着力解决重点产业产业链的缺失环节、薄弱环节、延伸环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我市重点产业的发展基础和发展要求,针对产业链缺失、薄弱和延伸环节,以存量做大做强、增量招大引优为重点,填平补齐延伸产业链条。力争到“十二五”末,产业链提升和整合取得重大进展,自主创新能力日益增强,专业化规模效应明显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纺织服装、鞋业、石油化工3个产业集群总产值各超2000亿元,机械装备、建筑建材、食品饮料3个产业集群总产值各超1000亿元,工艺制品、光电信息、纸业印刷3个产业集群总产值各超500亿元。

  二、工作重点

  (一)纺织服装产业链。着力补齐高端面料环节,大力开发应用高仿真仿棉纤维、高性能有色纤维、多功能复合纤维、新型生物质纤维、仿真丝超细旦纤维、混纤丝等聚酯差别化短纤及长丝新型化纤材料,发展多种功能性面料、多组份差别纱线坯布、超细锦纶面料、导湿快干面料、高针距超舒适面料等高端面料,提高家用纺织、产业用纺织产品比重。高标准建设晋江深沪东海垵开发区、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石狮“祥鸿锦”等印染集控区,大力推广印染冷转移、数码印花、高分子膜等印染新技术,积极发展国际先进纺织印染助剂生产项目,推动染整业向低耗、高效、低污染方向发展。紧跟世界纺织服装流行趋势,聚集国内外服装设计高端人才和研发机构,打造我国一流的纺织服装创新展示中心、信息中心、培训中心、设计中心和检测中心等五大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高服装自主设计能力,着力发展功能性针织内衣、男女正装、休闲装、时装、童装等产品,提升纺织服装产业集群的规模、品牌、特色优势,努力打造“东方米兰”。

  (二)制鞋产业链。顺应世界鞋业高端化、时尚化、个性化发展趋势,大力发展高性能的TPU、EVA、CPE、顺丁橡胶、超纤革、纳米竹炭鞋衬材料和可降解鞋材,积极发展功能性高回弹、吸震、耐磨、防滑、吸湿、透气、抗菌等高端鞋,努力推动文化创意与鞋业融合发展,抢占世界鞋业发展的制高点,打造全球知名的鞋业基地。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的制鞋集成生产线,全面提高制鞋工艺水平和生产效率。创新商业模式,积极推广商业智能分析系统,增强资源整合和市场快速反应能力。

  (三)石油化工产业链。大力发展下游产业链项目,推动石化产业链与纺织服装、鞋业、建材、轻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对接,延伸石化产业链。纺织原材料产业链,推动石化产业向PTT、PBT、涤纶、锦纶、丙纶、氨纶等合成纤维延伸。橡胶产业链,重点支持福建石化集团公司的10万吨/年丁苯橡胶和5万吨/年顺丁橡胶项目、联合石化4万吨/年异戊橡胶和10万吨/年三元乙丙橡胶项目建设,大力发展高端轮胎和橡胶再生制品,促进石化产业与轮胎、制鞋、橡胶制品等产业有效对接。工程塑料及其加工产业链,重点支持发展PBT、PA66树脂、聚酰胺、PA6树脂、PC己二酸、己内酰胺、苯酚、丙酮和双酚A等项目,打造工程塑料生产基地。有机化工原料及其他合成树脂产业链,重点加强石狮市佳龙PTA项目二期、联合石化环氧乙烷/乙二醇项目建设,加快引进环己酮、己二酸、苯酚丙酮、双酚A、苯乙烯等有机原料项目,积极引进催化油浆减压抽提、煤焦油加氢处理及精深加工项目,尽快发展高功能性的纺织助剂、粘合剂、溶剂、塑料助剂、水处理剂和日用化学品等绿色精细化工产品等项目,进一步发展乙烯、丙烯及其下游配套项目。

  (四)机械装备产业链。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专利技术和品牌优势、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积极支持龙头企业改制上市、兼并重组、组建“品牌联盟”,努力打造机械装备“巨无霸”。全力支持中科院海西研究院装备制造研究所、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建设,努力突破一批机械装备共性技术和重大高新技术,全面提升机制装备自主研发能力。着力发展基础装备、基础零部件和基础工艺,重点加强对关键基础零部件及基础工艺的开发,积极发展数控机床、工程机械装备关键部件、精密零件等基础装备、基础零部件,抓紧建设精铸中心、精锻中心、精密加工中心、热处理中心,全面提高基础配套水平。推动工程机械和产业机械装备智能化、大型化、特色化,着力发展高可靠性智能化装载机、机电液一体化大吨位挖掘机和大吨位混凝土搅拌施工设备、路面施工设备、建材机械、纺织机械、大型精密机床。提升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加快中国北车(泉州)海峡轨道装备及其配套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城际轨道客车、发动机、变速器、汽车总线控制系统及关键部件制造业,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重要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全面推动汽配行业升级换代。做大船舶修造行业,着力加强重点船舶修造项目的引进、建设,推进游艇制造、游艇俱乐部产业在泉发展,鼓励国内外大型船舶企业在泉设立船舶技术服务中心,不断提高船舶研发和设计水平,培育壮大船舶配套业,打造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修造船基地。积极发展环保装备,着重发展环保、环卫专用机电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节能设备和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加快发展海洋工程装备,重点引进发展钻井平台、生产平台、浮标体和港口机械产品;提高海洋工程配套产品生产能力,延伸发展钻采设备电控自动化产品、钻头和钻具制造等海洋工程装备配套制造产业链。

  (五)建筑建材产业链。着力发展高端石材业,重点引进发展超薄石材加工先进技术,开发生产铝蜂窝板、石材泡塑复合板、石材玻璃复合板、石材木塑复合板和超薄石材保温干挂复合板等具有隔音、防潮、保温性能产品,促进石材业向“轻、巧、新”方向发展;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进行矿山开采,建立原料及加工基地;鼓励石材企业向石材工艺品、玉器、精品石材延伸链条,大力发展石粉、石材边角料的综合利用技术,加快建立石材加工循环经济系统。改造提升建筑陶瓷业,坚定不移推进建陶业LNG清洁能源替代,重点开发应用陶瓷砖减薄、干法制粉、连续球磨、陶瓷砖塑性挤压成形、“短流程新工艺和新装备”,推广低温快烧、一次烧成等工艺和成套装备,积极推广激光3D喷墨印花、喷墨喷釉一体化、窑炉余热利用、低质原料及废陶瓷综合利用等技术,积极发展大规格陶板、功能化陶瓷砖和太阳能陶瓷板、光伏陶瓷瓦。大力发展水暖洁具业,着力引进重力制造、低压铸造、电镀、阳离子真空镀膜和卫生洁具压力注浆等水暖洁具新设备、新技术,积极开发生产人性化、智能化、艺术化的卫浴新产品,积极推动水暖洁具产业向整体厨卫、家电业延伸。做大做强建筑业,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鼓励创建品牌优质工程和品牌建筑企业,拓展省外建筑市场,发展壮大建筑业总部经济,促进产业升级。

  (六)食品饮料产业链。规划建设食品工业园区和专业市场,着力打造集合食品原辅材料供应、设备及零部件采购、食品成品展示销售,以及食品行业检测、商贸物流、仓储等公共服务的大型食品综合交易市场。休闲食品要着力引导向便捷化、功能化、高端化方向发展,打造以糖果、果冻、饼干、膨化、方便食品等为主的国家绿色休闲食品中心。饮料业要着力提高产品档次,做大饮料业规模,着重开发营养型、功能化产品和消费量大的品类,重点发展果蔬汁、凉茶、类乳饮品、无糖饮料、谷物饮料、运动型饮料和优质矿泉水,推广膜分离与冷冻浓缩技术、酶工程技术、无菌罐装等新技术。果蔬业要建立标准化、现代化、规模化的果蔬生产基地,注重果蔬原料及加工等环节的卫生标准,以绿色、有机食品占领国内外市场。茶叶加工业重点发展无公害茶叶、绿色茶叶及有机茶叶等产品,开发茶叶加工新技术,发展茶饮料、茶食品,提升安溪、永春名茶品牌,打造世界知名的茶叶生产加工基地。水产品加工重点发展熟食品、小包装食品、罐头、干货、鱼调味品、鱼糜、鱼粉等,对接连锁超级市场。

  (七)光电信息产业链。大力发展光电产业,重点推动南安、安溪湖头、泉州台商投资区光电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太阳能电池及其发电系统、光电应用产品、LCD显示器,大力开发氧化铝复合材料(LED衬底)、超高亮度LED外延片和芯片制造技术、高性能LED封装技术、光交换设备、光传输设备。加快发展微波通信及数字视频产业,重点发展3G及以上移动通信网络终端、卫星数字电视广播系统、数字硬盘录像机、音视频编解码设备、音视频广播发射设备等新一代通信与电视、网络设备,加速研发生产TD-LTE基站和配套产品,加快对讲机数字芯片集成电路的产业化。建设通信导航产品基地,引进智能交通产品生产厂商或引导原汽配企业投资,形成以高精密部件、高清数字视盘机关键件、汽车影音卫星导航、车载安全、车辆信息服务平台等为主的汽车电子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对接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建设海上安全信息系统。引导安防监控产业向智能化发展,着重发展智能化集成化安防系统、数字视频监控系列、家居智能化产品、物联网数字家庭终端设备、隐形防盗锁和各类报警探测传感器等。加快扶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加快发展嵌入式软件、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和基础软件等;建设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形成集高等级数据灾备中心、服务外包及综合配套办公服务设施等为一体的第三方IT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和发展产业云计算应用。

  (八)工艺制品产业链。积极引导传统工艺美术品向艺术收藏品、创意设计品、礼品纪念品、环境艺术品等物态艺术品跨界和融通,引导趋向更具兼容性的创意产业,构建一个涵盖广泛的艺术设计、营销、服务、数字等多文化业态的“大工艺美术”产业链。陶瓷工艺制品,巩固提升传统瓷雕和西洋工艺瓷,加快发展中高档日用陶瓷、创意陶瓷、功能陶瓷、特种陶瓷等,加大品牌战略运营,重点推进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园、中国瓷都·德化电子商务创业园建设。石雕工艺制品,鼓励大件雕刻往小件雕刻、石雕往玉雕发展,加强雕艺与建筑产业的融合,重点开发室内陈设和宗教、旅游、园林古建、城市雕塑、建筑构件,不断丰富惠安石雕的文化内涵。树脂工艺制品,丰富产品功能,“注入”更多的创意、文化、科技元素,重点发展石英工艺制品,促进树脂与光电结合,加快研究无毒可降解树脂材料。藤铁工艺制品,支持安溪藤铁工艺“集体商标申报注册”,促进藤铁工艺品与环境美术、建筑美术、现代家居装饰相结合,引导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提升产品的整体档次和应用领域。木根雕,重点支持选用珍贵、优质木材开发高端艺术精品,引导利用山区竹、树根资源开发工艺饰品和工艺用品,推动泉州台商投资区木雕产业园建设,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九)纸业印刷产业链。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技术创新,改进生产工艺,提升技术装备水平,逐步淘汰低效高耗、低档次和低附加值的产品,强化节能减排,推进清洁生产。生活用纸,重点发展高档纸巾纸、湿巾纸、卫生衬纸、纸尿裤、厨房用纸、擦手纸。产业用纸,重点发展彩印相纸、激光纸、墙体与木材装饰纸、医疗用纸、液体食品包装纸板、涂布白板纸、牛皮卡纸、纸袋纸、中高档箱纸板、高强瓦楞原纸、细瓦楞纸。文化用纸,重点发展涂布胶印纸、铜版纸、无碳复写纸、传真纸、高精度打印纸、防伪纸。印刷产业,以石狮、晋江印刷产业基地和安溪茶叶包装市场等为重点,建成2~3个规模较大的印刷产业基地、园区,培育形成区域性、全国性的市场中心。

  三、扶持政策

  (一)加快引进和培育产业链项目。对投资额超10亿元或1.5亿美元的产业链项目在用地、用海、用林、用电、用气、融资、人才等要素保障方面,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重点保证,并给予市级重大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企业新增建设我市产业链关键缺失和延伸环节的制造业生产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元(含)以上的,投产后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200万元,补助经费从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列支。产业链项目投产后,其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额首次进入全国行业前三位的(以国家级行业协会出具的排序为准),县(市、区)级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时,市政府在泉州晚报等主要媒体给予祝贺。

  (二)引导扶持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按照我市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奖励人才的相关规定给予补助;对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等研发机构,经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学研合作申报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优先列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并给予支持,每个项目补助最高限额50万元,以上资金从科技三项经费中列支。支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创新商业模式,对年网上销售额突破2亿元的前三名龙头企业的电子商务网站,每家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实现年销售额突破2亿元的前三名垂直类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每家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以上经费从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推升行业协作配套水平。深入开展“万家企业手拉手”三年行动,支持龙头企业组织中小企业围绕供应链深化专业分工,每年按照在市域内新增实际协作配套产品销售额的1%给予龙头企业补助,补助最高限额100万元;市域内中小企业为龙头企业协作配套年加工产值500万元(含)以上或加工费200万元(含)以上,且协作配套产品销售额占企业年度销售收入30%以上的,以年协作配套加工产值的1%或年加工费的2.5%给予补助,最高限额20万元,以上补助资金从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市域内中小企业为融入龙头企业供应链而实施的技术改造、自主创新、管理提升项目,优先列入市级产业引导、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中小企业成长等相应的专项资金扶持重点,在按现行市本级有关政策规定奖励、补助的额度上,再增加20%的资金补助额度,在项目申报所属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加快品牌企业国际化。加快创建国际品牌,鼓励企业到境外注册商标、收购国际品牌,对单个商标新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受益级财政按每件商标注册官费的80%、但不超过10万元给予奖励;对收购国际品牌的企业,在落实省、市相关扶持政策基础上,被评选为我市优秀收购案例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从中小企业成长专项基金中列支。鼓励品牌企业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对经批准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按市级促进外经贸发展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在东盟、中亚、非洲、拉美的新兴市场建设的民营企业发展联盟或服务性机构的,按市级促进外经贸发展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我市品牌企业或行业协会组织企业赴境外参展的,按市本级促进外经贸发展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五)推进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沿着产业链对上下游中小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对总部设在我市且年产值亿元以上的企业实行兼并重组,自兼并重组完成后的当年度起两年内,受益财政按其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比上一年新增部分的50%给予奖励;对总部设在我市且交易金额超5亿元或8000万美元的企业兼并重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重点推进。

  (六)提升产业发展支撑平台。加快与产业集群相配套的专业市场规划建设,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专业市场,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100万元,补助资金从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列支。按照我市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相关规定,重点扶持行业公共研发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孵化和产业化基地、研究实验基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创新平台,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的重点实验室、研究所等创新平台,中科院海西研究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微波通信研究院、物联网研究院等技术平台的建设。

  (七)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产业集聚区设立事业部、专业支行或特色支行等产业分支机构。鼓励各银行机构研究制订符合产业链运作特点的金融产品,发展“1 N”综合授信和银团贷款模式,对以产业链为载体或购销关联度较高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实行整体授信;鼓励探索推广专利权质押融资、驰名商标权益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融资、链条内企业联保互保等创新性信贷品种,帮助企业进一步挖掘内部信贷资源,扩大融资规模。支持由行业协会或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牵头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或融资性担保公司,对为产业集群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市财政在原有补助政策基础上,按日均担保责任余额追加5‰的风险补助,追加补助最高限额50万元,补助资金从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列支。创新发展产业链股权投资和产业链债券发行等模式的直接融资;积极运用保险服务化解产业链的风险积聚。

  (八)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推进“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高层次人才。注重按照“人才 团队 项目”引才方式,加强带团队、带项目、带资金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对产业化效果好、主导产品有市场需求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受益财政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启动资金补助。加强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技能人才。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领军人才、企业总部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及以柔性方式来泉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市政府人才工作政策,落实有关资金补助(奖励)、住房、配偶及其子女就业、随迁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待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打造重点产业产业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打造重点产业产业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结合各自实际,尽快细化若干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和落实。

  (二)及时把握产业发展动态。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牵头,抓好重点产业发展趋势分析,参照现代产业链条图谱,定期梳理分析各个产业的薄弱环节和亟需引进的产业链缺失和延伸项目、龙头项目,及时编制(修订)重点产业投资目录和重大项目布局指导方案。

  (三)强化督查考核。根据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科学制定打造重点产业产业链的考核体系,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县(市、区),按规定进行问责。对在打造重点产业产业链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按年度给予记功嘉奖。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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