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和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12    浏览次数:3

闽科计〔2013〕42号

  省直有关单位,福州市科技局、厦门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十二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我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与发展,2014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将重点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共性技术、应用技术、公益技术研究,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示范;软科学研究项目将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创新型省份建设需要,开展涉及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本批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工业科技、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和软科学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鼓励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及其成员单位积极申报。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不在本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之列,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二)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项目,以及已完成产品开发任务的项目不在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支持范围。

  (三)申报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有2项以上项目到期未验收的,不受理该单位申报新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软科学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

  (五)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附上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分工,及其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的分配等。项目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属于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成员的,应在项目申请书合作单位栏注明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名称。

  (六)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5万元,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经费要求见附件5。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七)重点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14年3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至2017年3月1日。软科学研究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14年3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5年9月1日。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申请工业科技、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请选择“重点项目”类型申请书;申请软科学研究项目,选择“软科学项目”类型申请书。高等院校、中央在闽单位、厦门市科技局和其他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归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予推荐。

  三、申报时间

  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3年8月9日至9月9日,推荐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至13日。推荐单位在9月20日前将工业科技、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报送函和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6)各一式2份寄送达我厅发展计划处,软科学研究项目报送函和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寄送达我厅政策法规处,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不需报送)。

  四、其他事项

  (一)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我厅根据科技计划项目安排情况,结合各推荐单位往年项目推荐、立项和执行情况,确定申报推荐数,请严格按照限项数(见附件)推荐备选项目。

  (二)有关领域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相关附件(附后)。重点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改进或改良的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的项目,我厅相关处室将在形式审查后予以否决,并不再受理该项目修正材料和补充申报其他项目。

  (三)因2014年度项目结转工作将提前,请在研项目和已结题但计划经费尾款未拨的承担单位于11月1日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认真填写并报送《2013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由项目实施管理机构现场检查,网上审核后提交。不用报送纸质材料。

  附件:1.2014年度工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2.2014年度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3.2014年度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4.2014年度工业科技、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申报推荐数和申报代码表

  5.2014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6.201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8月7日

  通知全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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