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及《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组织答辩及专家评审,现已完成对“亦庄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279家基地为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认定工作,并予以公示。第三批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名单请见附件。
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异议材料请签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批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名单.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3月5日
(联系人:陈永平 66158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