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的验收工作,根据国科企金便字【2014】2号文件,基金管理中心与相关各方签署的《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合同》,请2012年度以及2011年度未验收的投资保障项目承担单位登陆引导基金项目网上申报系统(http://168.160.193.114:8081/guidefund/),认真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网上申报系统中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审查确认创业投资机构网上验收信息和纸质验收申请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后,填写“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验收意见表”(附件1),请将以上材料于2014年3月18日前报送至北京市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受理大厅。
受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北京创业大厦A座一层受理大厅;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1:00-3:00
联系电话:64874561
特此通知。
附件:1、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内容.doc
2、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验收意见表.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Ο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