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关于泉州市抢救保护传统工艺美术濒危品种技艺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2    浏览次数: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

  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制定的《泉州市抢救保护传统工艺美术濒危品种技艺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抢救保护传统工艺美术濒危品种技艺三年行动方案

  传统工艺美术作为不可或缺的文化载体之一,历来承载着民族文化的传承重任。泉州历史悠久,文化繁荣,是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传统工艺美术遗产丰富、富有特色,是奠定和支撑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基石。但传统工艺美术在市场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变迁中也受到较大冲击,一些能够代表泉州本土特色的特种技艺濒临失传,一些能够体现闽南优秀文化的传统品种逐渐消失,这与泉州当今的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状况极不协调。为保护名城风采,传承优秀文化和弘扬时代精神,促进工艺美术事业的繁荣与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和《泉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规定》精神,按照201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积极抢救保护濒危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保护为主,抢救优先,合理继承,创新发展”的总体思路,力争利用三年时间,对传统工艺美术濒危品种技艺实施抢救保护,促使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按照当今的社会生态,回归到适合各自本真的生存状态和繁衍方式;形成以陶瓷、石雕、木雕、藤铁和树脂工艺等五大品种为主导,其他特色工艺品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进而助推泉州打造超500亿元工艺美术产业集群。

  具体目标:

  (一)扶持发展2项艺种。艺种历史悠久,地方特色浓郁,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和较高的经济或文化艺术价值,且现有从业人员的传承保护意识强烈,因技艺繁复、劳作艰辛而后继乏人的品种技艺,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注入研发创新活力而得到规模发展。属此项扶持发展的品种技艺为:永春漆篮、竹藤编技艺。

  (二)抢救保护13项艺种。艺种历史悠久,地方特色鲜明,文化艺术价值较高,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因市场需求少,从业人员年龄偏老而濒临失传的品种技艺,通过政策和资金帮扶,恢复开展作坊式生产经营,并带徒授艺培养后续技艺人才而得到传承保护。属此项抢救保护的品种技艺为:脱胎漆器、改良竹编、锡雕、金苍刺绣、彩扎技艺、剧装道具、佛妆服饰、大摇摆人、十音铜乐、江加走木偶头雕刻、李尧宝刻纸花灯、通草花画、纸织画。

  (三)整理记存2项艺种。艺种历史悠久,地方特色浓郁,因技艺已经失传或被新兴艺品替代而遭市场自然淘汰的品种技艺,安排专项保护资金,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收集、整理完整的资料和实物精品,建立保护档案作为馆藏和展示而得到永久记存。属此项整理记存的品种技艺为:蓝印花布、妆糕人。

  二、工作步骤

  泉州市抢救保护传统工艺美术濒危品种技艺“三年行动”工作时间从2013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完成抢救保护传统工艺美术濒危品种技艺的任务。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3年7月1日—2013年9月30日)

  1.组织对我市行政区域内传统工艺美术濒危品种技艺的全面调查和梳理,按照不同的濒危原因和程度、文化艺术价值、市场需求情况作相应的归类,并明确必须列入抢救保护“三年行动”的品种和技艺。

  2.根据不同类别的濒危品种技艺,提出具体的抢救保护措施,聘请有关专家、工艺美术大师、技艺传承人和相关部门开展研讨和可行性论证。

  3.制定可供指导工作的抢救保护传统工艺美术濒危品种技艺“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呈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4.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协同市财政局落实市传统工艺美术专项保护资金。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0月1日—2016年3月31日)

  分三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组织实施5个艺种项目(2013年10月1日—2014年7月31日),其中:

  (1)扶持发展类项目2个:永春漆篮、竹藤编技艺。

  (2)抢救保护类项目2个:改良竹编、金苍刺绣。

  (3)整理记存类项目1个:蓝印花布。

  对(2)、(3)类项目进行年度评估验收。

  2.第二批次组织实施7个艺种项目(2014年8月1日—2015年5月31日),其中:

  (1)扶持发展类项目滚动2个:永春漆篮、竹藤编技艺。

  (2)抢救保护类项目6个:脱胎漆器、彩扎技艺、剧装道具、大摇摆人、佛妆服饰、十音铜乐。

  (3)整理记存类项目1个:妆糕人。

  对(2)、(3)类项目进行年度评估验收。

  3.第三批次组织实施5个艺种项目(2015年6月1日—2016年3月31日),其中:

  (1)扶持发展类项目滚动2个:永春漆篮、竹藤编技艺。

  (2)抢救保护类项目5个:江加走木偶头雕刻、李尧宝刻纸花灯、锡雕、通草花画、纸织画。

  对(1)、(2)类项目进行三年和年度评估验收。

  (三)组织验收阶段(2016年4月1日—2016年6月30日)

  1.审议分项目验收报告。

  2.对三年抢救保护工作进行总体评估。

  3.形成评估总结报告呈报市政府。

  三、工作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抢救保护传统工艺美术濒危品种技艺“三年行动”工作,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开展“三年行动”的组织落实工作(详见附件1、附件2),扎实有效地推动抢救保护工作有序开展。根据近期对传统工艺美术濒危品种技艺的全面调查和梳理,全市共有17个品种技艺处于濒危状况,按其不同类别采取相应的抢救保护措施:

  (一)扶持发展:永春漆篮、竹藤编技艺。

  1.以工艺美术大师(民间名艺人)组成传承保护实施主体,由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授予“泉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传承保护单位”牌标。

  2.2013年至2016年安排传统工艺美术专项保护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和力量共同扶持设立研发机构或实训基地,组织开展集中传承培训,技术研发和新材料应用,培育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工艺美术技艺的创新发展能力。

  3.资助创办工艺美术大师(民间名艺人)工作室,扩大带徒授艺补贴范围,重点培养抢救保护艺种的后继人才。

  4.支持开展对外交流和参评参展活动,加大社会认知和传统品牌宣传,逐步形成企业化、规模化的生产经营。

  5.搜集、整理不同时期的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的图文、视频资料和作品实物,设立宣传展示厅。

  (二)抢救保护:脱胎漆器、改良竹编、锡雕、金苍刺绣、彩扎技艺、剧装道具、佛妆服饰、大摇摆人、十音铜乐、江加走木偶头雕刻、李尧宝刻纸花灯、纸织画、通草花画等13项品种技艺。

  1.2013年至2016年安排传统工艺美术专项保护资金,资助创办工艺美术大师(民间名艺人)工作室,由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授予“泉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传承保护单位”牌标。

  2.实施工艺美术大师(民间名艺人)带徒授艺师徒双向补贴,重点培养濒危艺种的后继人才。

  3.支持恢复传统字号或家族品牌,开展作坊式生产经营。

  4.支持开展对外交流和参评参展活动。创造条件设立濒危品种技艺集中传承保护场所,征集优秀代表作品集中展示和宣传推介,提高大众对抢救保护传统工艺美术濒危品种技艺的认识。

  5.搜集整理传承谱系、技法流派、名家名作、典藉记载、传统图谱、艺诀秘传、行规习俗等图文、视频资料,建立保护档案并作永久馆藏。

  (三)整理记存:蓝印花布、妆糕人2项品种技艺。

  1.搜集、发掘艺种发源地、创始年代、传承谱系、历代名家、典藉记载等图文、视频资料。

  2.记录、整理传统图谱、工艺流程、原辅材料、工装器具等资料与实物,征集、收藏优秀代表作品或馆藏线索。

  3.安排传统工艺美术专项保护资金,组织专人建立保护档案,作永久馆藏和实物展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序推进。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泉州市抢救保护传统工艺美术濒危品种技艺工作小组,负责全市“三年行动”方案制定、指导实施、督促检查、评估验收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工作措施;全面查清和上报区域内的濒危品种技艺,配合认定抢救保护项目,加强联系对接抢救保护艺种的对象,积极开展宣传发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配套政策和扶持资金,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年度初步评估验收,确保实现抢救保护“三年行动”的工作目标。

  (二)增强意识,确保传承保护。承担抢救保护传统工艺美术濒危品种技艺的工艺美术大师(民间名艺人)为项目负责人,要增强抢救保护意识,积极参与,主动作为,担当传承保护的具体工作;要倾心传承技艺,培养后继人才;要弘扬传统技艺,开展研发创新,为传统工艺美术发扬光大竭心尽力。

  (三)协同协作,提升服务水平。全市工艺美术相关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行业服务、行业规范、行业自律、行业协调方面的作用,提供信息资料,推荐专家能人,协助人员培训,开展服务工作。要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传统工艺美术濒危品种技艺传承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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