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征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2    浏览次数:2

 闽农种植函〔2013〕439号

各市、县(区)农业局:

  为发挥我国农业资源丰富和地域特色农产品众多的优势,发掘、保护、培育和开发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和品牌创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农业部决定征集并编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从2013年开始,每两年征集和发布一批种植业食用农产品目录,重点是粮油、蔬菜、水果以及茶叶等。现就做好我省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请各地自行从www.ynzx.moa.gov.cn 下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征集〈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的函》(农农(经作)[2013]125号)及其相关附件、填报软件。文件不再转发。

  2、本次征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时报送,专人负责,特别是各设区市农业局要强化督促和指导工作,确保我省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征集工作顺利开展。

  二、征集程序

  以县为单位组织申报,每个产品确定名、特、优、新中的一个类别并筛选推荐从事其生产经营的信誉良好、实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合作社,汇总后上报。请各县(市、区)农业局要按照征集条件,根据当地农业资源和历史、地域优势,以粮油、园艺等种植业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将当地有代表性的种植业名特优新食用农产品推荐上来,将当地生产该产品具有代表性的生产企业或者合作社推荐上来。上报的农产品要按照名、特、优、新农产品分类条件,突出某一类组织申报,不得一品多报。

  三、时间要求

  1. 各县(市、区)农业局务必在2013年9月27日前,将相关信息在填报软件中填报上传,并将附件1( 2013年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推荐汇总表)和附件2( 2013年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申报表)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经审核盖章后,报送我厅种植业管理处,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2. 请各设区市农业局将本通知转发所辖各县(市、区)农业局,并于9月24日前汇总各县(市、区)联系人信息(包括姓名、单位、电话、手机、E-mail),发送厅种植业管理处,以便联系。

  联 系 人:福建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综合科  王和阳

  联系电话:0591-87856090

  E-mail:why@fjagri.gv.cn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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