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泉州府文庙保护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3-09-22    浏览次数:2

  省文化厅、泉州市人民政府:

  省文化厅《关于提请核准公布泉州府文庙保护规划的请示》(闽文办〔2013〕160号)收悉。根据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研究,同意公布《泉州府文庙保护规划》。具体事宜及文物保护工作,由省文化厅会同泉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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