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遴选转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创建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5-04-09    浏览次数:3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创建的通知》(皖商信〔2014〕1094号)要求,按照各市商务局遴选申报、省商务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取方法,按得分高低,现将确定遴选转报名单公示如下:

  一、转报国家电商示范基地

  1. 安庆智慧产业园

  2. 合肥(包河)电子商务产业园

  3. 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转报国家2015-2016年度电商示范企业

  1. 安徽三只松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 安徽商之都股份有限公司

  3. 安徽天方茶业(集团)有限公司

  4. 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5天(2015年2月24日-2月28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省纪委(监察厅)驻商务厅纪检组(监察室)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551-63540131

  电子邮箱:jcs@ahbofcom.gov.cn

  通讯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祁门路1569号(230062)

  安徽省商务厅

  2015年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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