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铁路建设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2    浏览次数:6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中央驻闽各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3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铁路建设发展,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增强我省铁路投融资功能。依托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注入省属优质资产和股权、依法参与铁路沿线土地开发、加大省级铁路资本金投入,及时筹措省级铁路资本金。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进一步加强铁路投资的实体公司,出台扶持政策,充分发挥铁路投资实体公司的融资功能,及时筹措资本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国资委、重点办、铁路建设办公室,省投资集团、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二、鼓励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支持合资铁路公司盘活铁路用地资源,鼓励对现有铁路建设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铁路车站及线路周边用地,适度提高开发建设强度。支持车站及线路用地一体规划,按照市场化、集约化原则实施综合开发,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支持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地方政府对铁路沿线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利用,有关税费给予优惠和减免。省国土资源厅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亩土地指标,专项用于铁路沿线土地开发。开发收益由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地方政府按一定比例分成,全额用于铁路建设。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铁路建设办公室研究制定铁路沿线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明确沿线土地开发的数量、位置、四至范围、规划用途、征地拆迁方案、收益返还方式等内容。各地要依法做好用地报批、补偿、安置、征地、拆迁等各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重点办、铁路建设办公室,省投资集团、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铁路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三、引进社会资本投资铁路建设。按照国家“统筹规划、多元投资、市场运作、政策配套”的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思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国家放开所有权、经营权的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通过项目资源组合配置、沿线土地开发合作、给予合理回报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干线铁路,多渠道筹措铁路建设资金。(省发展改革委、重点办、铁路建设办公室,省投资集团、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四、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大省级财政性资金支持力度,从2014年起,省级铁路建设资本金在原安排基础上每年增加安排1.5亿元(省财政厅安排1亿元、省发展改革委安排5000万元),并将安排年限延长至2025年。根据中央核定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规模和分配使用政策,从2014年至2017年,省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用于省级出资铁路建设,不足部分由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发行企业债券等其他方式进行融资补充,地方政府债券与企业债券融资成本间的差额部分从以后年度省级安排的铁路资本金分年偿还。各地要加大市级财政性资金投入,确保足额及时到位;同时要研究制定新建铁路项目运营初期亏损补贴方案。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在贷款规模、贷款条件等方面继续支持铁路重点项目建设。(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重点办、铁路建设办公室,省投资集团,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五、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三纵六横九环”铁路网规划建设。抓紧落实福平、南三龙铁路开工条件。加大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的项目前期工作力度,落实前期工作责任、项目工作班子、前期工作经费,力争“十二五”开工建设。宁德、龙岩、泉州市、省铁路建设办公室分别牵头负责衢宁、浦建龙梅、长泉(吉永泉)、沿海货运铁路前期工作。科学有序推进其他中长期规划铁路项目和城际铁路、支线铁路前期工作,成熟一条、开工一条。(省发展改革委、重点办、铁路建设办公室,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六、加快在建铁路建设。省直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强化要素保障,及时足额到位资本金,积极落实用地、用林、用海、银行贷款、火工品供应等,加快征迁交地,确保无障碍施工。各铁路建设单位要加强管理,推进标准化施工,优化施工组织,在确保安全、质量前提下,加快向莆、厦深、合福、赣龙铁路及疏港铁路、车站改造、货场等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建成投产,力争2015年末全省铁路在建里程1500公里,通车里程达3300公里,其中快速铁路突破1500公里。(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重点办、铁路建设办公室,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七、推进铁路建设和谐征迁。沿线地方政府要负起征迁主体责任,按照和谐征迁工作法的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小城镇建设,把征迁安置变成安居乐业。福平、南三龙铁路等新开工项目试行征迁费用总包干模式,沿线地方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征迁工作班子,选派能力强、业务熟的干部,加大征迁工作力度,确保及时完成征迁任务。(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八、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省直有关部门、沿线地方政府、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铁路建设事业发展。省铁路建设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全力做好铁路规划、前期、建设协调、推进等工作。(省重点办、铁路建设办公室,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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