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做好2014年(第17批)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
二、企业通过所在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申报。
三、申请企业须首先进行网上申报,网上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报送纸质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1、注册用户。首先,从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公共服务栏目中进入“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登陆“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用户注册。1个工作日后,企业登陆管理系统查询注册是否通过。原来已注册的用户不能再重新注册,若企业名称或行业信息发生变化,请打本通知联系电话申请更改,其他信息可直接修改。
2、网上填报。审核通过的用户登陆管理系统填报申请材料,包括上传附件和填报评价表,附件包括两个:(1)北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2)附表:管理办法中附件二的1-13个附表。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二)报送纸质材料
网上填报1个工作日后,企业登陆管理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企业将管理办法规定的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二份,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主管部门推荐意见,于2013年5月5日至5月7日报送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标准处(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510房间)。
联 系 人:胡天朋 王安居
联系电话:57587650 85235531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