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3年第二批市级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3    浏览次数:2

泉经贸技术〔2013〕671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经贸(经济、科经)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若干意见》,组织实施泉州市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行动计划,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经贸委关于印发〈泉州市企业挖潜改造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企〔2011〕46号)精神,经研究,现就组织申报2013年度第二批市级技术改造重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择范围

  1.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项目。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提高工艺技术装备水平的技术改造项目。

  2.产学研成果转化项目。鼓励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并产业化、企业对外开展产学研活动合作生成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通过省经贸委鉴定的新产品产业化。

  3.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项目。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推进信息技术在企业产品研发、生产过程、生产装备、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等环节的示范应用项目。

  4.重点行业共性产品技术改造项目。重点行业共性产品及关键配套件升级改造项目。扶持主业突出、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通过技术改造实现行业内共性产品做大做强,提升与主导产品配套关键件的工艺技术水平的项目。

  5.产品附加值提升改造项目。改进工艺、增加品种、提升质量、提高附加值和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的技术改造项目。

  6.节能减排增效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减排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推广应用的项目。

  7.收购国内外知名品牌项目。通过收购或兼并国内外知名品牌,获得相应知识产权和技术,并在泉州市范围内产业化的项目。

  二、项目选择原则

  (一)符合《泉州市2013年重点产业投资导向》(泉经贸技术〔2012〕792号)的要求。

  (二)项目发展潜力大、投资见效快,经现场考察实施进度较快,能真正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档次和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及时、准确报送财务信息资料。

  (四)项目总投资规模2000万元以上且已开工实施的项目,其中设备投资达500万元以上(不含税)。

  (五)市本级、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企业,上年度纳税额大于50万元(含);其他县(市)的企业,上年度纳税额大于100万元(含)。

  (六)对列入2013年泉州市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目录的龙头企业、印染行业转型升级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列入市级重点技改项目库。

  三、项目申报与管理

  (一)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属项目由所在地经贸部门、财政部门进行初审筛选、汇总后,正式行文报送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同时,县(市、区)经贸部门、财政部门要指导申报企业登录泉州市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平台(http://qzj.fzsozone.com/)进行网上申报,并对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市属项目由企业直接报送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并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报材料

  1.《泉州市2013年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附件1)

  2.《泉州市2013年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附件2)

  3.工业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核准)文件。

  4.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复印件。

  5.税务部门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其中原件送市经贸委)。

  (三)项目管理

  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和市属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纳入2013年度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库项目,建立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

  四、其他事项

  (一)受理时间

  市级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申报材料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登陆泉州市经贸委网站(www.fjqz.gov.cn/sjw/)技术进步栏目可下载本通知中的文件及相关附件。

  (二)联系方式

  1.市经贸委联系人:

  联 系 人:谢坤霖

  联系电话:28382809

  电子信箱:22284742@163.com

  2.市财政局联系人

  联 系 人:林焱

  联系电话:28066572

  电子信箱:28066572@163.com

 

  附件:1. 附件1 泉州市2013年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改).xls     

      2. 附件2 泉州市2013年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 (改).xls

 

泉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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