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第十八届北京·香港经济合作研讨洽谈会(以下简称“京港会”)将于2014年11月在香港举行。
本届京港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共北京市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内地与香港经贸合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首都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从首都城市性质、功能定位和资源优势出发,从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出发,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京港两地在高增值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以及城市管理等领域的务实合作,着力促进高端化、服务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的产业项目落户北京,着力促进产业优势明显、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较强的北京企业走出去,推动北京形成高端引领、创新驱动、绿色低碳的产业发展模式,实现京港两地互利共赢、共创繁荣。
为务实筹办好今年的京港会,进一步加大京港两地投资项目推介和对接力度,筹委会将先行征集北京市招商引资项目(简称“引进来”项目)和北京企业拟在境外投资项目(简称“走出去”项目),启动《项目册》编辑工作,并在香港和北京两地共同发布。其中,《项目册》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项目部分,包括“引进来”项目和“走出去”项目。“引进来”项目部分将对外发布北京市相关委办局、各区县、中关村一区十六园、市级开发区、相关商协会和企业,覆盖北京市重点发展区域和重点发展产业,以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方向为导向的,对投资人和企业有重大吸引力的“高精尖”产业项目,重点发布:(1)投资水资源利用与水环境治理项目;(2)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项目;(3)智能交通、智能物流、智能拼车、电动汽车配套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4)智能城市项目;(5)大气污染治理、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等环保项目;(6)科技含量高、人均效能高、一般用工少的项目。“走出去”项目部分将向有实力的香港执业机构发布北京企业“走出去”项目,借助香港服务业优势推动北京企业“走出去”。
第二部分是“投资指南”部分。发布今年9月底前北京市相关委办局在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现代服务业、城市建设与管理等领域出台的综合改革最新政策,宣传推介北京市各区县和开发区的区域功能定位、最新发展规划、重点发展产业、重点发展区域和最新支持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引进来”项目的征集和申报工作,选择、策划和包装一批对本区域及首都经济发展有重大意义的新项目和新商机对外发布,按项目分类填写吸引外资项目基本情况相关表格(见附件1)。
二、请相关单位收集有意到香港以及海外其他地区上市、投资、并购、设立代表处等北京企业境外投资信息,并填报“走出去”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件2)。
以上两项材料请以电子版形式于4月25日前反馈。
三、请各区县和开发区报送最新的区域经济发展宣传推介内容,以及展示各自区域发展特色的规划设计和标志物等图片、照片(见附件3)。
以上材料请以电子版形式于6月10日前反馈。
四、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上述工作,指定一名熟悉业务的同志负责并于4月15日前反馈联系人名单(附件4)。
附件1、附件2、附件4内容,由各区县商务委、投资促进局分别反馈市商务委、市投资促进局,其它各单位反馈市发展改革委。附件3仅反馈至市投资促进局。
申报材料中相关表格请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通知通告”栏目、市商务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市投资促进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发展改革委外资处、市商务委外资发展处、市投资促进局大型活动处联系。
特此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王琳琳 辛欣,联系电话:66415588-0411;0824 传真:66411538,邮箱:bjfgwwzc@163.com
市商务委
联系人:王爱丽,联系电话:87211620 传真:65248767,邮箱:wal@bjcoc.gov.cn
市投资促进局
联系人:陈旻 付向文,联系电话:65543166、65543352;传真:65543166,邮箱:jingganghui@investbeijing.gov.cn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投资促进局
2014年4月2日
附件1:吸引外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附件2:“走出去”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3:区域经济发展宣传推介内容
附件4:京港会项目工作联系人名单
附件5: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