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商务委关于推进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2    浏览次数:2

京政办发[2014]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商务委关于推进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13日

市商务委关于推进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首都资源优势,提升首都外贸发展质量和水平,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北京作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紧紧围绕外贸转方式、调结构的中心任务,按照“建立机制、搭建平台、创新模式、培育企业、构建园区、规范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外贸发展方式和政策管理创新,大力促进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着力提升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水平,增强外贸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管理政策。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和企业需求,及时提出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税收、结汇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建议,不断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政策体系;加快研究制定本市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配套政策,完善流程控制、信息共享和数据统计等管理规范。

  (二)创新监管模式。针对跨境电子商务订单周期短、批量小、批次多的特点,以实现“通关快、退税快、结汇快”为目标,完善职能部门监管协作机制;按照“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要求,深化通关模式创新,科学设计跨境电子商务操作流程,提高货物通关速度,提升通关管理服务水平;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可追溯体系,加强质量监管,完善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通关、检验检疫、退税、结汇等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有效监管和服务。

  (三)搭建公共信息平台。以现有通关信息平台为基础,建设北京跨境电子商务公共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配送、第三方支付机构等服务企业与政府管理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信息资源共享,满足各监管部门的信息需求;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信息管理,有效匹配信息流、货物流和资金流,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范化、透明化、可监管”的目标,并将交易数据准确纳入海关统计。

  (四)培育示范企业。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利用自建平台和第三方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鼓励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为电子商务进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遴选一批具备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基础、组织体系健全、枢纽辐射作用强、诚实守信的企业参与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加强跟踪指导,培育示范企业;引导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与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对接,促进本市优质品牌商品特别是“双自主”企业产品销往海外。

  (五)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发挥首都空港资源、国际邮路资源和贸易枢纽优势,依托本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吸引规范化运作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落户园区,加速推进企业聚集发展。大力发展产业园区内配套服务产业,完善仓储物流、技术支持、报关报检、融资服务、法律和知识产权咨询等综合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贸易效率。

  (六)促进规范运营。引入经批准的第三方外汇支付机构参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为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提供高效、便利的外汇收支服务。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标准、技术规范、管理制度,督促、指导企业按照监管模式和标准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经营。

  三、实施步骤

  按照“先试点运行、后全面推广”的要求,分两个阶段推进本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

  第一阶段:试点运行阶段(2014年6月底前)。通过试点运行,探索运行模式和监管模式,建设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信息平台,有针对性地研究本市跨境电子商务配套政策,建立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运行机制。

  第二阶段:全面推广阶段(2014年7月起)。将跨境电子商务的标准规范、监管模式和运行模式扩大到全市具备条件的企业,全面推广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各项政策。选择有条件的区域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进一步提高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京市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小组。程红副市长任组长,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北京海关、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天竺综保区管委会等为成员单位。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沟通政策研究和试点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扶持力度。深化和完善贸易便利化措施,增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统筹使用商业、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

  (三)做好政策宣传。各相关部门要提高对推进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跨境电子商务管理政策和操作规范汇编,及时总结跨境电子商务新模式、新举措和新经验;要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市合力,共同推动本市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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