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3年省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计划和经费(新上省级第七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14    浏览次数:2

闽财指〔2013〕1002号

  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省际对口帮扶和科技拥军,以及有关专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林芝地区高原水果引进栽培及配套技术研究示范”等17项省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具体项目和列支科目详见附件)列入2013年科技计划(新上省级第七批),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指标457万元。

  请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年终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并报送经费总决算。

  附件:2013年福建省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计划与经费表(新上省级第七批)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3年9月26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