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指〔2013〕1002号
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省际对口帮扶和科技拥军,以及有关专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林芝地区高原水果引进栽培及配套技术研究示范”等17项省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具体项目和列支科目详见附件)列入2013年科技计划(新上省级第七批),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指标457万元。
请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年终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并报送经费总决算。
附件:2013年福建省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计划与经费表(新上省级第七批)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