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3年省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计划和经费(新上市级第九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14    浏览次数:2

闽财(教)指〔2013〕135号

  各有关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根据《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参与时钟国际标准——ISO13074《指针式石英钟—机心与指针的配合尺寸》的制定”等95项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列入2013年科技计划(新上市级第九批),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指标1000万元 (具体项目和列支科目详见附件)。其中,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企事业单位承担的2项科技计划项目,年度经费20万元。

  本批项目不需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资助资金拨至企业研发专户,用于企业后续研发活动。

  附件:1.2013年福建省科技经费汇总表(按设区市分组汇总)

  2.2013年福建省科技经费汇总表(按项目主管部门分组汇总)

  3.2013年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计划与经费表(新上市级第九批)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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