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3年科技项目计划和经费(新上市级第十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5    浏览次数:2

闽财(教)指〔2013〕160号

  各有关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将“基于无线互联和云计算技术的互动教学平台”等13项省创意产业项目、“闽清县陶瓷科技企业孵化器(二期)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工业自动化通用技术平台在1000MW发电机组中的应用研究”省产业支撑科技重大项目及“复方人参皂苷纳米胶束紫杉醇注射液——人参皂苷纳米胶束的分离制备工艺研究”省区域科技重大项目,共计16项科技项目列入2013年科技计划(新上市级第十一批),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指标1100万元(具体项目和列支科目详见附件)。其中,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15项(省创意产业项目均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年度经费900万元;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企事业单位承担的1项科技计划项目,年度经费100万元。

  请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年终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并报送经费总决算。

  附件:1. 2013年福建省科技经费汇总表(按设区市分组汇总)

  2. 2013年福建省科技经费汇总表(按项目主管部门分组汇总)

  3. 2013年福建省科技项目计划与经费表(新上市级第十一批)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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