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厅办〔2013〕262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本厅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总结各地开展规范化建设情况,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农业综合执法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总结报告
各设区市(试验区)的农业综合执法总结报告应当包括今年本地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概况、主要做法和亮点、取得效果和存在问题以及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等内容。报告要求内容翔实、数字准确、重点突出、事例鲜活,能够充分反映本地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成效。
省农业执法总队的农业综合执法总结报告要侧重全面分析我省综合执法总体情况,查找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和工作建议。
(二)农业综合执法情况统计报表
请各地组织辖区内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填写《2013年农业综合执法统计表》(附件1),并汇总填报《2013年农业综合执法设区市级汇总表》(附件2)。省农业执法总队请填写《2013年农业综合执法统计表》。
表格及通知可到《福建农业信息网-政法频道(工作动态栏目)》下载。
二、报送时间及形式
请各单位于12月17日前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寄达厅政策法规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文件。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情况报送是全面了解各地农业综合执法开展情况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也是总结经验,确定下一步工作思路的重要基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了解、如实反映本地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情况,认真撰写总结报告。
(二)认真审核。各地要按照统计表的各项具体要求认真审核相关数据,确保数据准确;要全面细致地进行总结,确保内容真实,不弄虚作假。
(三)按时报送。此次情况报送对相关总结材料的要求高、时间紧,请各地各单位及早部署,把握进度,按时报送。
联 系 人:李 宇
联系电话:0591-87833008
传 真:0591-88251862
电子信箱:liyu@fjagri.gov.cn。
附件:1.2013年农业综合执法情况统计表
2.2013年农业综合执法情况设区市级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