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0    浏览次数:2

泉建设〔2013〕26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泉州市勘察设计与科技协会、市属四家施工图审查机构: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建〔2013〕4号,请上省厅网站下载,路径为:WWW.FJJS.GOV.CN/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目录/勘察设计)转发给你们, 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充分发挥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作用,引导建设单位合理选择审查机构。

  二、以施工图审查为抓手,继续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监管,切实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三、继续加大对辖区内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与管理力度。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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