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14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及“双自主”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系统
1、中小企业使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www.smeimdf.org,原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2、上年度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上的“双自主”企业使用“北京市双自主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系统”(bj.smeimdf.org)进行网上申报。
项目计划申报不需要提供书面材料。
二、网上受理时间
项目计划申报从即日起至2014年6月22日24时。
三、申报项目限制
由于我市符合财企〔2014〕36号规定的资金有限,本次申报期每个企业申报项目个数不超过10个,“双自主”企业申报项目个数不超过20个。
本次申报的项目计划应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22日期间已经实施和将要实施的符合中小企业及“双自主”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方向的项目。
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市商务委外贸运行处或经授权的12个区县商务部门(见附件)联系。
市商务委外贸运行处联系人:刘均环 黄哲 马云飞
联系电话:87211882 87211885 87211877
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
2014年5月19日
经授权的12个区县商务部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