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宝山区、金山区、青浦区、崇明县农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农医发〔2011〕28号)的精神和《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区域动物疫病防控效能,进一步加强基层动物卫生执法工作力度,提高区域动物防疫应急处置能力,凸现动物防疫监管工作“统一部署、整体联动、政令畅通、处置及时”的特殊性质与目标任务。经我委与相关区县协商同意,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对本市指定道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委托相关区县管理。请相关农业部门高度重视,稳妥交接,形成合力,切实发挥指定道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在防控外来动物疫病、保障食用畜禽产品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本市指定道口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委托相关区县管理工作方案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