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省知识产权试点单位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2    浏览次数:3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省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2010年确定的省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期限已满,根据《关于确定2010年福建省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通知》(闽知管〔2010〕2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试点单位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直试点单位由我局负责组织验收,其它试点单位由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验收。

  二、试点单位的验收材料包括《福建省知识产权试点单位验收申请书》、试点工作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等。验收材料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省直试点单位直接向我局报送,其它试点单位向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报送。

  三、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应于2014年3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试点单位的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申请书、工作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件及纸件)一式一份报送我局。

  四、我局将根据实际需要,对试点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附件:1.福建省知识产权试点单位验收申请书

  2.福建省2010年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名单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1月18日

  联系人:专利管理处  庄敬  陈晓晶

  电  话: 0591-87819279  87819179

  E-mail:zj@fjipo.gov.cn

 

    (附件1):福建省知识产权试点单位验收申请书.docx
  (附件2):2010年福建省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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