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省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2010年确定的省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期限已满,根据《关于确定2010年福建省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通知》(闽知管〔2010〕2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试点单位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直试点单位由我局负责组织验收,其它试点单位由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验收。
二、试点单位的验收材料包括《福建省知识产权试点单位验收申请书》、试点工作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等。验收材料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省直试点单位直接向我局报送,其它试点单位向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报送。
三、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应于2014年3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试点单位的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申请书、工作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件及纸件)一式一份报送我局。
四、我局将根据实际需要,对试点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附件:1.福建省知识产权试点单位验收申请书
2.福建省2010年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名单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1月18日
联系人:专利管理处 庄敬 陈晓晶
电 话: 0591-87819279 87819179
E-mail:zj@fjipo.gov.cn
(附件2):2010年福建省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