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计〔2014〕22号
各市、县(区)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省政府《2014年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政[2014]2号)要求,为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纳入了2014年省委省政府深化五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是我省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成立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综合协调联系办公室,明确办公室负责人、联系人(附件2,2月10日前上报)。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工作安排细化到每月份、每季度,责任落实分解到岗、到人。
二、推进项目建设。要精心谋划一批能够代表现代农业高水平的大项目、好项目,做到生成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并通过政策优惠、资金扶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一区两园”,尽快形成产业集群。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落实重大建设项目挂钩领导、联系科室和产业专家,做好项目建设指导,协调解决存在困难,跟踪项目建设动态,力争早日取得成效。
三、强化绩效考核。要加强对政策落实、资金到位、新投建项目、重点项目进展、总体工作进度等情况的督导督办。园区建设、设施农业两项内容列入市、县、区农业部门行动计划年度考评内容,并作为年度考评奖励的主要依据(具体考评指标另行下达)。
四、做好信息报送。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信息报送责任人。县(市、区)农业局于每月28日前将项目进度报表(格式见附件1)和文字材料报设区市农业局,设区市汇总后于每月底报厅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综合协调联系办公室。
联系人:徐爱萍
联系电话:0591-87806729
邮箱:xap@fjagri.gov.cn
附件:1.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进度 月份报表
2. 市、县(区)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综合协调联系办公室及人员信息表
福建省农业厅
2014年1月22日